现代特种兵,熟悉现代社会残酷的暗战,可是,古代的许多方式还是不适应,他心里暗暗责备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不错,那些香甜气息,就是传说里的迷魂香。在金庸的小说世界里,又美名其曰“悲酥清风”。
他的手脚也有些软,昏昏沉沉只想睡觉,几个歹徒在外面的议论也听清楚了。
香雪的眼睛大睁着,能够看清房门被踹开的整个经过,她想喊,想骂,想跳起来撕杀,狠狠地惩罚这些卑鄙无耻的偷袭小人,可惜,浑身上下就是使不出一丝力气。当看着毛仲也软倒在床上时,她流泪了。
这一回粗心大意,居然被几个小毛贼得逞阴谋诡计,堂堂正正的御封总兵官朱国栋,还能有活命吗?自己一个心高气傲的将门虎女,难不成要成为这几个小贼的掌中玩物?
香雪连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自己立刻就死,她的心气儿,宁可立即就死了,也不愿意受这几个无耻之土的侮辱。
她也痛恨毛仲,为什么不带兵走?就是随便带三五十个女兵同行,相互之间也有一个照应。最少不会被几个土贼迷倒捉了。
身材高大的贼首慢悠悠上前,很警惕的以刀尖儿在毛仲的脸上拨弄着,毛仲的头,软软地随着他的刀尖儿扭转过来。
“嘿嘿,这小子,是个白麻啊。”头目有些愤愤不平:“就这小子的猪头狗脸儿长相,居然带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同行,还住在一个房子里,睡一张床嘿秋了大半夜,我日,这福气也太大了吧?”
毛仲的眼睛也睁着,看着匪徒。
“看什么看?一会儿就送你小子上西天,哈哈哈,你小子的福气享受尽了,以后的事情,就交给哥哥们替你打理,你放心去奈何桥找孟婆婆喝汤吧,早死早脱生。”
其他几个歹徒,顾不得理会毛仲,反正有迷魂香在,就是再厉害的高手,也全是提拉不起来的肉团,他们一直欣赏着两个女人,虽然姿势不同,可是,在火光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盖着被子的佳茹是平躺的,端庄的脸庞,细腻雪嫩的皮肤,颀长匀称的脖颈,因为刀尖稍微一压,逐渐暴露出来的锁骨和再下面一些的皮肤,曲线,因为满头松散的青丝油光发亮,瀑布般倾泻下来,衬托得整个人神仙般诱惑。
香雪穿了衣服,只有内里的软薄衣物,因为和毛仲说话,掀起被子坐了,所以上身都在外面,给贼人看出全部内容,在那些软薄衣服的褶子里,香雪的身材发育成熟之状,纤毫毕现。
“我的娘哦,这俩妞儿,实在太火了!”一个家伙立刻将往前冲。
头目用刀拦截了。“别动。老四,你该知道规矩。”
“是是是,二哥,我知道,知道。”老四象条狗似的,赶紧点头哈腰:“二哥,你赶紧上啊,等你舒坦够了,兄弟们还谗着呢。”
“知道就好,快,将这个家伙拖出去剁了!顺便再找找他们的银子包裹。”头目不耐烦地指挥道:“咱们要的主要是钱!”
整个匪徒,好象过年一样喜气洋洋,本来只想偷袭做掉三个落单的军官,落三匹魁梧的骏马,再抢劫些银两,不料天上掉下来两个妙人儿,这运气,好得不能再好了。
匪徒们争吵着在屋子里乱闯,去翻毛仲等人的包裹,只有一个监视他。那个头目,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香雪的胸前鼓囊囊的轮廓,一面大口地咽着口水。他将刀往地上随便一扔,坐在床边,欣喜若狂。
“可怜我王老虎做强贼半辈子,外号迷魂香,也算江湖上的一条好汉,居然没有见识过这么漂亮的妹子。嘿嘿,今天夜里,老子一定要好好地干它一票,狠狠地干,干得她们放声唱歌,哈哈哈!以后,我们兄弟就不会再寂寞了。”
突然,窗户的木格和纸哗啦一声,被什么东西给打了下。两条木格子都被撞断,连同破纸,飞出了窗户外面。
“谁?”几个歹徒吓了一跳,连包裹抢到了手也顾不上翻找,捉着单刀冲出去。
屋子里只剩下了三个歹徒,其中一个是头目。因为突发变故,他也不得不警惕地向外面张望。其余一个歹徒,用刀护住自己和包裹,一个则顺手抄起毛仲洗澡用的小木桶,准备当战斗中的盾牌使用。
那个头目,忽然感到右手一沉,随即,一股麻凉感觉,犹如蛇行,滑上了他的肩膀,整条手臂在刹那间就僵硬了。
“哦?”刚想回头来看。一股大力从那条僵硬的胳膊上生发,带着难以抗拒的旋转,使他跟随着扭曲身体,并且最终跳离了地面,飞到了半空中。
咔嚓的相声那样清脆,使老于江湖世故的头目马上明白,自己的整条手臂,在肩膀处被反扭到了极端,骨头都断裂了。
“娘哦!”头目在地上挣扎了下,就痛得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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