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没有我的……”蹲在地上的陈玟突然用小狗的眼神仰望着苏明筝,让苏明筝一瞬间都觉得『她好可怜?』
不过小狗眼睛只是前招,大招立马就上了,陈玟挥拳打了小偷的脸,傻大胆傻到这种程度苏明筝都不想待在原地了,忍不住往外走了两步。
我不认识这个女人…我不认识这个女人……我只是来念书的,可不是来破获犯罪团伙的。
站得远远的苏明筝一心只想置身事外,就在她吃瓜群众的眼神下,陈玟打醒了刚被她打晕的小偷先生,反过来用匕首装凶威胁了小偷把她的钱包回给她,即使苏明筝觉得她装凶的演技好差,亮晃晃的匕首不是假,小偷把她带到了小巷边的水沟边,掰起水沟盖,一串串的钱包就像粽子一样被绑着水沟盖下,除了臭味外倒是无损。
那名小偷还大声嚷着:自己不是坏人,他没有把钱包直接丢进下水道里就是希望之后这些钱包的主人还能找回钱包,他真的是好人。
当然,陈玟找到自己的钱包打开,钞票是归零的,再怎么『善良』的小偷都不可能留下一块钱。
苏明筝觉得听见陈玟发出了极软极糯『哼』的一声,然后她就去扒男人的裤子了,不是,是掏口袋。
陈玟把小偷装在口袋里的钞票全掏出来,拿了某个数,装进自己的钱包。
后来,两个人齐力将小偷的双脚用他自己的外套绑好,让他像走两人三脚一样没办法跨大步,将人赶着往回走,在半途上遇到路人报案后追过来,甜甜圈吃太多挺着怀胎八个月肚子的警察叔叔。
被抓去做了半天笔录,结束后陈玟还兴奋地大大伸了个懒腰,神采飞扬。
“太刺激了,我果然没来错──”
看着她的满脸笑意,苏明筝觉得她说这句话是发自内心……怎么、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但是和她一起,心头似乎恣意了很多。
她在国内,一定是个出色的人物吧?苏明筝愈发有这样的猜测,不过在国内她肯定不会像今日这样行动,会有着另一套面具,而出国,就是为了追寻新鲜与冒险,才做了这样的冒进。
出色的人时常喜欢追求冒险,苏明筝知道有许多商场纵横之人不是喜欢到豪华赌场,不然就是挑战极限运动,就连苏明筝自己过去都常参加圈子里的赛车。
当然,这只是猜测,可能陈玟就只是个傻大胆。
就在苏明筝揣测人之际,陈玟忽然回头对她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直如一个小太阳,“我钱包找回来了,我们去改善饮食吧。快打电话给布丽姬。”
找回钱包的陈玟证件也通通找回来了,至少那个小偷为了这个称赞自己善良倒是不亏,只是苏明筝觉得那串钱包的数量大约只是那名小偷先生一两天的业绩,或许他只是习惯累积一定时间后才去远处销毁,但陈玟的确是幸运,她还在这两天之列。
不需要重□□件的陈玟也不搬走,继续赖在苏明筝与布丽姬家,随遇而安地在沙发建窝,每天也不远游,悠悠哉哉地在可一日来回的地域中闲逛,苏明筝发现她跑到了自己学校,两人在图书馆相遇,还不止一天是如此,陈玟就这么在戴维斯大学与附近的苇河、静湖之类的大学学生常去的地点游逛,也跟苏明筝去了农夫市集,全都不是知名景点,可说得上是最不敬业游客。
陈玟还扬言要与苏明筝和布丽姬一起过圣诞节──反正也没剩几天了,她说。
但就在12月24日,还躺在沙发上睡眼惺忪的陈玟迷迷糊糊坐起了身,然后眼睛与嘴巴就悄悄地张开了。
“你是要干什么呀?”她问苏明筝。
苏明筝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穿鞋,斜睨了她一眼。
今天的苏明筝特别不同,这是陈玟从未见过的一面。
首先,苏明筝化妆了,在陈玟的印象中苏明筝就是素面朝天的学生,穿着半新的外套与牛仔裤,随便扎着头发,今天她竟然化妆了。
而且化妆后还格外有气势,头发批散开来,看起来是昨晚有到美发沙龙整理过,染发的色泽均匀、富有光泽,烫了恰好的波浪卷度,因为昨晚苏明筝弄得太晚,陈玟都先睡了──
更值得讶异的是苏明筝身上不是那几件半新耐磨的外套,而是正式套装,庄重的丝质衬衫搭配质料高档剪裁精致的西装外套,陈玟看得意外眼熟: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