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发达,不但带动了萨里思丹国内的手工业,还给萨里思丹带来了大量的税收,而这些税收又可以反过来用来建设萨里思丹,六年来萨里思丹的发展,比过去三十年还要多。
萨里思丹的百姓们,纷纷称颂自己国家这位年轻的君王,称他是萨里思丹历史上最伟大、最睿智、最慷慨、最无私的君王,是雪山和草原赐给萨里思丹百姓们最珍贵的礼物。
百姓们对哈撒的爱戴,已经超过了对萨里思丹历史上的所有君王,所以当来自远方的贪婪敌人手持武器,入侵百姓们世代生活的萨里思丹时;
当他们爱戴的君王亲自率领大军,去边境线上与敌人浴血奋战时;
当萨里思丹的军人们在战场上,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浴血奋战时,百姓们沸腾了。
百姓们开始自发的将自家的牛羊捐献给军队,开始将自家产出的粮食也捐献给军队,帮助军队运送物资,修筑城池。
父亲将自己的儿子送入军队,妻子将自己的丈夫送入军队,他们不约而同的叮嘱自己的亲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国王,一定要将敌人赶出自己的国家。
萨里思丹的勇士们,骑着战马和骆驼,手持弯刀长矛或是弓箭,不断的向装备精良的敌人发起攻击,每次攻击都要承受大量的伤亡,可是当勇士们冲到敌人面前时,敌人就会被自己手里的弯刀砍得东倒西歪。
敌人的装备十分精良,但是却十分怕死,只要自己手下的勇士们冲到敌人阵前,敌人就会开始撤退,这不正常,哈撒站在一座城池的城墙上,看着城下的战场,默默的想到。
敌人最厉害的就是那种可以打出铅弹的武器,哈撒知道东方的大夏帝国也有这种武器,他在少年时,就听自己父亲身边的将军们说过这种武器,哈撒知道这种武器叫做火枪,他很想拥有一支火枪,小时候就想。
不过现在自己面前的敌人使用的这种武器,没有大夏帝国的火枪厉害,因为面前这些敌人的火枪看上去很粗笨,后面还拖着一截绳子。
在双方接触之初,萨里思丹人确实在这种火枪下面吃了不少亏,不过后来发现这些火枪的笨重之后,萨里思丹人派出了装备重甲和重型盾牌的步兵,顶着铅弹向前推进,又让骑兵们从侧翼去骚扰敌人。
虽然敌人有着装备长枪的步兵,会结成方阵,然后让火枪兵在方阵的中心向骑兵发射枪弹,但是萨里思丹人擅长的投矛,往往在几十米外就能将敌人钉在地上,射程竟然与火枪的射程相近。
可是萨里思丹人的骑兵也不是没有对手,敌人们中有些重骑兵,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手里擎着巨大的旗枪或者是双手大剑,亦或是是钉锤,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家伙人数虽然不多,但是战斗力强悍,且不惧生死,总是在逆境中爆发巨大的战斗力。
另外,还有些手持圆盾和斧子的步兵,这些家伙更加凶悍,他们连甲胄都不穿,头上顶着造型怪异的头盔,脸上用蓝色或者黄色画着条纹图案,身披熊皮或是狼皮,在战斗时最喜欢高声喊叫,不过这些步兵并不能在萨里思丹手里讨到什么便宜,因为萨里思丹没疯狂到不穿甲胄上战场。
萨里思丹人也在不断的战斗中缴获了一些火枪,如果胡思远或者吴元建甚至是军械司的匠人们看到这些火枪,一定会嗤之以鼻。
这些用火绳作为击发机构的火枪,笨重、射速慢、射程近、威力也不大,枪管质量也不稳定,寿命不高,连大夏帝国的乙型火枪都不如,更别说是丙三改和丙四式步骑枪了。
可是萨里思丹人对这个东西却是如获至宝,哈撒立即让人进行仿制,准备用自己国家仿制出来的火枪来对付这些敌人。
那个叶斯哈的亲戚,是哈撒身边的臣子,也是最早一批追随哈撒的人,他现在统领着哈撒的亲卫队,跟在哈撒身边,护卫君王周全。
纳西·齐夫看着自己的国王,对国王能够御驾亲征十分佩服,自己作为最早的追随者,跟随自己的国王征战多年,在国王成功登上王位后,他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纳西看着城下的战况道“殿下,敌人退了,他们的骑兵没有出现,那几百个身披兽皮的野蛮人,应该是走不了了!”
哈撒看着城下遍地的尸体“我们的损失也...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