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明也发现了身后的敌人,但是他根本没工夫分心搭理这些家伙,他知道,会有人帮自己守住后背。
于是在来自两座小山上的敌人合兵一处之后,立即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坚决不能让敌人和镇子里汇合。
耿明知道,要是再跟敌人对冲,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在穿透自己阵型的同时,向镇子里逃窜,接下来自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跟敌人缠斗,拖住他们。
“弟兄们,侯爷命令我们堵住敌人,不让他们跟镇子里的敌人汇合,我们要上去跟他们缠斗,你们怕不怕?”
耿明的大嗓门响了起来,他将这个问题抛给了麾下的军士们。
而军士们的回答也让他非常满意,他们纷纷举起手里的兵器,大声喊道“一往无前、有我无敌!万胜!”
耿明哈哈一笑,长刀向前一指“给他们吃狼牙棒,老子请客!”
说罢,提刀跃马,向敌人冲去。
耿明在第一近卫骑兵师干了快二十年了,如今的他,早已过了武力的巅峰时期,可若是论对战经验,莫说整个骑一师,就是在全军三个近卫骑兵师里,也能稳坐前五。
号称骑二师最猛的团长,钢鞭方胜元,在他手里也未必能讨到什么好处。
耿明的父亲,就是一个重骑兵军官,他做骑兵军官,算是子承父业,这种事在帝国陆军的重骑兵部队中,尤为常见。
所以重骑兵中的军士们,大多都有家传的武艺,各类兵器,那是从小就在手里玩耍。
重骑兵部队的军饷,向来是军中最高的,一个军士养活家里七八口人都不是问题,没有生活的压力,骑兵们的孩子,从小除了识字,就是练武。
耿明的父亲是因为战伤退役的,从营长的职位上退役之后,生活的全部就变成了教自己的几个儿子武艺。
耿明的父亲在军中就以勇武著称,自己的四个儿子自然也不能太差,尤其是老二耿明,因为从小就长得高大,耿父就在他身上投入了更多的心血。
等耿明参军之后,早就把自己老爹身上的本事学了个透彻,参军没多久就在几百新兵中脱颖而出。
如今的他,已经做到了团长,虽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练武,可丰富的经验在那摆着。
两军对战时,也就他这种老军伍,才会用刀背去砍人,也只有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对付巴隆骑士这种装在铁罐子里的对手,要用什么样的法子。
耿明率军再次发起了进攻,他放弃了刚刚用过的锋矢阵,而是用稍显松散的队形,向敌人的阵型步步紧逼。
战马的速度也不快,一点儿也不像刚才那次进攻时,一往无前的架势,反而排出了一个两翼突出,中间凹陷的阵型。
他现在摆出的架势,就是要兜住冲锋的敌人,彻底断绝敌人汇合的可能性,把面前的敌人挡在镇子外面。
公孙杰在远处看到从镇里出现的敌军之后,立即下令,让充当预备队的五团仇宜民立即行动,支援耿明。
仇宜民的动作很快,应该可以在敌人咬住耿明尾巴之前,就把这些敌人截住。
“告诉仇宜民,把他们给老子摁死在镇子外面!”公孙杰大声的命令传令兵,给五团长仇宜民传令。
仇宜民接到命令之后,直接派出两个营,跟金色鸢尾花骑士团高阶骑士古德约翰森率领的中队,撞在了一起。
双方的这次碰撞,要比刚才耿明团与海德副团长和兰帕德骑士的那次交手更加干脆,也更惨烈。
仇宜民麾下的五团,在骑一师一直也都是主力,麾下的军士都是身高臂长、膂力过人之辈,有两个连装备着一水的狼牙棒。
前文说过,帝国陆军重骑兵的狼牙棒,可不是哈斯巴人手里那些用铁桦木制成的初级品,而是重达几十斤的铁家伙。
被这种兵器抡上一下,不管穿的是什么样的盔甲,下场只有一个,内伤、吐血。
五团的一营二连和三营二连,就是仇宜民手下的最重磅的铁拳,这两个全员装备蓝牙棒的连队,向来是仇宜民的心头肉。
这是他坐上团长位置之后,花了很多心思打造出来,专门对付敌人重步兵和重骑兵的撒手锏。
今天这两个连队,就充当了拦截古德约翰森骑士麾下中队的尖兵,军士们提着狼牙棒,一往无前的向面前这些准备偷袭自己袍泽的敌人,发起了无畏冲锋。
双方一接触,战斗就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古德约翰森是个傲慢的家伙,他手下的这个中队,因为是整个骑士团中的主力,平时个个跟自己的中队长一样,眼高于顶、鼻孔朝天。
做惯了主力,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骑士们甚至认为,他们这个中队,可以硬抗一倍于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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