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一种洛水之神临世之感,长冰玉步摇上反射着灯火璀璨,浮光跃金。
天街甃琉璃光射,蓬阆苑放星槎。
当天晚上,那个在街上给人题诗的中文系才子,在论坛里感叹,其实看见她的第一眼,脑子里就有诗句了,而且是不由自主就蹦了出来。
『长安丁氏女,华京第一流』旃檀最馥郁,苍烟渡白露,洛神当是此番模样。
竟只让人觉得,风华绝代。
除了丁费思的美貌,连同丁费思发上那支簪子,都被人翻出来是国内小众国风设计师的作品,当天晚上居然一售而空。
步摇坠子极长,华贵的镂金玉珠散发着琉璃光泽,呈现半透明色,在烟雾涤荡之间,若隐若现,若有似无,越发有神仙妃子之朦胧。
美人令人目眩神迷,那支簪子更是美得让女孩子心醉,女孩子们在论坛扒出簪子出处之后,就有不少人当晚下单。
本来现货就不多,女孩子们这样一冲,直接把簪子买断货了。
祝野看着她睡,自己却睡不着,把手机拿过来,随手在论坛里翻着,本来想看看她和那个男人有没有更多交集,却看见了女孩子们在论坛的惊叹。
『好想拥有这支簪子,不敢想能戴出和费大一样的感觉,但这支簪子真的太美了,好想拥有,可惜卖断货了呜呜』
『我也想戴一次这支步摇…费大戴着它也太美了。』
那些评论,让祝野想起了三年前。
那个时候,丁费思的打扮也被学校里的女孩子模仿过。
高三下学期,丁费思第三次拿了语文市联考最高分。
星期一升旗的时候,祝进华在演讲台上看着学生们,声音从话筒中传出。
“语文最高分,丁费思,也是本次联考唯一一个满分。”
众人惊愕不已。
语文拿满分,这是多么恐怖的实力?
丁费思从众人之间穿行而过,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向她。
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绑成马尾,烫了水波纹卷,墨绿色的发带绑着宽大的蝴蝶结垂下来。
墨绿与乌黑,和谐得陡生惊艳美感。
卷曲的波纹像湖水荡漾,颜色搭配上,美得让人难以移开眼睛。
肤色玉白,身材纤瘦,眸乌点星。
女孩子们盯着她的眼神,甚至远比男孩子们还要狂热,似乎此刻盯着看,就能知道她到底美在哪里。
原来这就是那个带头反抗的尖子班班花。
原来她就是丁费思,和祝野谈恋爱的丁费思。
她比照片上,好看太多。
走上演讲台,和其他单科状元一起领奖状,她无疑是颜色最鲜妍的那一个。
从那次领奖之后,从开始有女孩子学她,到随处可见绑发带的女孩子,甚至越演越烈,校门口的文具店都开始卖各式各样的丝带。
可是依旧只有丁费思那么好看。
墨绿色的发带,只有她绑的时候好看。
而那条墨绿色丝带,后来换了主人。就在祝野保送走的那一天,她绑在了他手腕上。
现在绑在祝野的床头上。
那三年,一直绑在祝野床头。
祝野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空了,他揉了揉眉心坐起来,被撩起的上衣下滑。
下滑?
他余光瞥见一抹红。
走进浴室,对着镜子撩起上衣。
丁费思用口红在他腹肌上写了字,艳丽的红在线条分明的腹肌上游走,像女孩子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轻轻摩挲过腹肌,性张力被拉满。
如果,丁费思写的不是“臭傻逼”的话,画面可能还会好看一点。
祝野:“……”
商科的作业不少,但是抄起来,远比中文系容易得多。
这是丁费思继续念商科的原因。
但是这个学期,从开学到现在半个多月,她一节课都没旷过,班上人每天都能看见丁费思,甚至看见她出入图书馆,借商科的书,交上去的金融论文还破天荒被表扬了。
…不对啊,费大以前的个性呢?
实际上,丁费思在尝试做商科的毕业论文,这是华大转系的要求。
要做完本系的毕业论文,才允许转系,或者,考到本专业前百分之五,但后者,丁费思显然做不到。
她想考中文系的研,就不能混日子了。
丁费思在商学院里,却迎头碰上了鹿豫,出于有求于人的目的,她赶紧叫住对方。
鹿豫脚步一滞,让其他几个人先离开。
鹿豫居然把长发剪了,此刻穿着大衣和西裤,颇有几分稳重和正式。
如果不了解他,恐怕会觉得他属于精英类型的人。
他走近几步,把手插进兜里,嘲讽道:“那天晚上你跑路真够快。”
她极力辩解:“我不是跑路,我只是去下棋。”
鹿豫才不管她是下棋还是慌不择路地逃跑,反正结果都一样,现在还不是得乖乖和他伸手打招呼。
丁费思醉翁之意不在酒,试探道:“今天我有时间,我帮你看看你适合的文风和题材?”
鹿豫的表情看不出开心还是不开心。反正能捉弄她,就挺有意思。
她在图书馆,帮他找了几本介绍题材分类的书籍,想让他翻一翻。
拿着书走出书架间的时候,她低着头看书,却生生撞上了男人的胸膛。
她下意识捂住头,抬头看对方,一眼却错愕。
丁费思要走,祝野拎着她的帽子不让她走,“见到我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