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表妹和表妹夫,怎么感觉听着这么爽呢?
秦竞突然把温柔抱了起来,周围不少人看了过去,还有人拍照。
无他,画面太过养眼,而且秦竞本人小有名气,在比赛中吸粉无数。
到了首都,果然有人接机,丁费思也不用提那二十公斤的行李,一路到了杨岚的故居。
是栋环境极好的别墅,还有管家和安保。
因为有专人在打理,屋子很干净。
丁费思走进杨岚以前住过的房间,推开门,就看见了摆在正中的艺术照,是她妈妈以前的样子。
年轻,清贵,温雅。
丁费思忍不住鼻头一酸。
这里处处都是有人住过的痕迹,甚至于桌上还有泛黄的,没有写完的纸张。
丁费思拿起来看,娟丽的字迹记录着妈妈在俄国的所见。
字里行间都是兴奋与雀跃。
但是往下看,妈妈的生机似乎一点点被打散。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字迹有些晕开,可能是眼泪,也可能是失手倒了水。
『我们流淌相同的血,我们深爱彼此,我们是亲人,爱人,仇人,是欲望,禁忌,同胞,是绝望,背弃,远离』
丁费思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这句话的戏剧张力相当强。
大概是…她妈妈写的故事?但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可能丢失了一部分,让她也没法看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丁费思珍而重之地将那沓手稿收起来。
要是找到了全部,也许妈妈以前写的故事还可以整合出版。
躺在妈妈躺过的床上,身心有股难以言喻的,像是从脚底开始生长起幼芽,而后被苍天大树包裹的感觉。
躺了一会儿,丁费思把房子全都逛了一遍,又走出别墅,在小区里瞎逛,却没想到遇见了秦竞。
她错愕道:“秦竞?”
秦竞显然也有些惊讶,但是面上不显,只是温润地笑笑:“真巧,到哪里都是邻居。”
丁费思看着他遛的狗,好奇道:“你在这边养狗,平时怎么照顾?”
“不是我的狗,是邻居的。”
丁费思弯下腰,摸了摸那只萨摩耶,那只白色的萨摩耶一点防备都没有,只是伸着舌头让她摸,她逗着狗笑道:“好乖的狗狗,不像我家那只,明明是边牧,却和二哈一样喜欢拆家。”
不知道是哪个邻居的狗,要是她也能遛遛就好了。
一个老头背着手从后面走过来:“小姑娘这么喜欢我的狗,要不抱回家养两天?”
丁费思回头,看见来人,有些惊诧:“杜老!”
杜帘鸠见是丁费思,也略微惊讶:“原来是你这个小后生,怎么,不写字出来逗狗?”
丁费思连忙站起来,面色微红,紧张道:“我天天都写的,只是出来散个步。”
杜帘鸠鹤发童颜,不像丁费思以为的难以接近,反而是平易近人,“你那个弑神,写得算是不错,但拿奖还有点问题,你等会儿过来一趟,我给你指点指点。”
丁费思求之不得:“谢谢杜老!”她激动得手足无措,在偶像面前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杜帘鸠倒是和蔼地笑笑:“吃饭没有?”
丁费思红着脸摇摇头。
杜帘鸠从秦竞手里接过狗绳:“正好,你和秦竞都到我家去吃饭好了,两个小后生,平时轮流帮我遛遛狗,这饭算是报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