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的,够及时。
夏皇下旨,明日大理寺开堂会审此案。
原告:吴家;被告:刑部
主审:大理寺;陪审:御史台
皇宫,御书房。
结束之后,楚辰被夏皇单独叫到了御书房。
夏皇坐在书案前,叹气道:“太子,能不能让朕消停几天。刚出了豫王案,你又来这么一出。”
楚辰装出无辜:“父皇,为何料定是儿臣。豫王案受害者是六弟,大理寺、御史台可都是他的人。”
“可严不屈是你的人。”
“六弟人多,按比例算,他的嫌疑最大。”
夏皇拍案,气道:“那夜莺总不会撒谎吧,你的所作所为她全告诉朕了。”
楚辰呼气,无奈的摇头,低头承认了是他暗中所为。
随后,就是夏皇的一顿斥责。
夏皇生气的不是楚辰针对荆王楚霄,而是用了这种手段。
拿律法和朝廷的威信做为筹码,直接影响道了政权的统治。
楚辰不想辩解,因为他知道在夏皇眼里只有皇权。
根本不会在意什么冤屈,什么公道。
可事情已经发酵,朝廷必须做出态度。
权衡利弊,夏皇选择中立。
回到东宫,楚辰先回了房间,换回迷彩装。
这时,夜莺从门口闯了进来,笑道:“被骂得惨吗?”
楚辰整理了下衣冠,回道:“是你出卖的好。”
“殿下,你这就不讲理了,是你叫我出卖你的。有时候感觉皇上挺惨的。”
“怎么说?”
“被你这儿子算计得死死的。”
楚辰笑而不语,因为无法反驳。
夏皇确实是被楚辰算得死死的。
让夜莺出卖自己,是为了保护夜莺。
同时试探夏皇的立场,把握好力度。
从刚才夏皇的态度来看,楚霄已经成了弃子。
招募私军,勾结匪类,楚霄越过了夏皇的红线。
身上有腐肉,必须割去,君王岂不知这个道理。
在权利被自己大的人面前,要讳莫如深,不要显摆智慧。
之前,楚辰完全可以辩解。
可自己想到的,夏皇一样能想得到。
就比如一年前的J杀案子。一开始这么多人证明吴亦不在场,而后一起翻供,百姓不是瞎子。
而那些翻供的人,一样会在生活中把实情说出。
最后产生的恶果就是,百姓对朝廷失去信心,律法的威严受到重创。
夏皇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刑部这块腐肉,可以剔除。
楚辰整理好了衣服,走到夜莺面前:“晚上继续帮本宫按摩。”
“嗯!”
夜莺心中欢喜,不是因为楚辰主动找她按摩,而是楚辰不在抗拒。
至于叶婉瑜,她最近魔障了,尚宫不好好当,沉迷于发明创造。
此刻,她正在研究花露水的制作。
荆王府,议事大厅。
“殿下,这回你一定要救我。”刑部尚书对楚霄发出哀求。
大夏律法有一条十分严厉的条款,专门针对执法部门的官员,以此警示他们判案要慎重,不要枉法。
这个律法条款就是“故入人全罪”
解释很简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如果严不屈翻案成功,刑部尚书,以及一干人等将和吴亦一样,被当众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