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是自己提出来的,沈慕诗也做好了公开的准备。
反正她从来也没有谈过恋爱,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人谈恋爱的话,王越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对象。
但是直到放学沈慕诗也没能等来王越。
她反倒有些疑惑了。
回到家中,沈慕诗依然心不在焉的。
憋了好久,沈慕诗还是忍不住给王越打了电话。
“怎么了?”
王越接起电话。
“你今天怎么不来找我?”
沈慕诗问道。
“我找你干啥?”
王越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们现在不是在谈恋爱吗?”
沈慕诗问道。
“啊?我咋不知道?”
王越又一次震惊了。
“你昨天不是说会认真练习毛笔字的吗!?”
沈慕诗说道。
“……”
王越便又解释了一番。
大概就是表达自己会认真练习,但并不想要这样的恋爱。
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一定要双向奔赴才行。
沈慕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也有些莫名的失落。
原来自己引以为傲的容貌,在王越的眼里也是可有可无的吗?
自己已经算是倒贴了,但王越竟然没有接受?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被沈慕诗甩出了脑海。
自己原本的目的就是让王越认真练习毛笔字,既然目的达到了,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
眨眼间,周三来了。
王越代表二中去参加市书法大赛。
这次相当于全市中小学的一个比赛。
来自各大院校的书法佼佼者齐聚一堂,决出最后的胜者。
规格很高,裁判都是书法协会的大佬。
今天市书法协会的会长沈临川也来了。
他是为了王越而来。
上次秦船带回来的那副字,沈临川反复看了好几遍。
无论看几次都觉得惊叹。
如果不知道这是一个高中生写的,他甚至会以为这是某个专精于行书的书法大师临摹的作品。
在现在电脑越发普及的时代,毛笔字越来越不受重视,毕竟电脑打出来的字不仅便宜,而且好看。
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这么惊才绝艳的年轻人了。
“老秦,如果这次再有好的作品,你可不要跟我抢啊。”
“就是,上次你的那副兰亭集序已经羡慕死我们了。”
“一个学生竟然能写出这样的字来,天赋这东西,真的不讲道理。”
秦船乐呵呵地说道:“如果真的有好作品,我们各凭本事吧,我也很喜欢那小子的字。”
这次举办比赛在市少年宫。
地方台的记者已经就绪,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受重视的。
王越今天参赛不用上课,别的学校都是老师陪同,像是宝贝一样送过来,但他不喜欢这样。
一个人溜溜达达地就来了。
市少年宫,王越看到这地方有些怀念。
自己之前也在这边补过课,那是一段更久远的记忆了。
进入到比赛场地以后,王越发现已经有很多人在这里了。
王越看了一眼自己的号码,2号。
就在最前排的中间位置。
这是一个黄金位置,不仅离裁判席近,离记者也近。
在1号位的是一个油光粉面的少年。
穿着很正式,竟然还穿着西装。
只是王越觉得穿着西装来写毛笔字,有点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