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完美的季惺咂咂嘴,遗憾。
“不!那么好吃!”两人忘记买刀叉,丁凯拿筷子夹着一块牛排用嘴撕扯,吃得下巴上都是黑胡椒汁。
季惺喷笑,递给他纸巾。幸亏他聪明,早就料到不一定会做得很成功,便把一些牛腩肉炒成了黑椒汁的。味道也不错!
两人举起玻璃杯碰了一下,里面是超市买的长城干红兑雪碧,酸酸甜甜,味儿挺好。
丁凯简直热泪盈眶,这太有家的感觉了。看着对面季惺的脸颊在玫瑰的映照下显得越发清隽而秀气,水墨弯眉,朗朗星目,高鼻菱唇,乌黑的发丝贴在鬓角,露出美玉一般的耳朵,肌肤白皙细腻……丁凯觉得在这一天这一刻,他的魂魄都要被季惺勾去了,再不属于自己。
季惺感觉到丁凯那灼灼的视线,奇怪地瞥着他,“看什么看,快吃,一会儿凉了。”
“嗯!”
埋头苦干。
吃得差不多了,两人矫情地用塑料小勺吃着奶油蛋糕,丁凯一口吞完,忽的跑到房间里拿了一个盒子出来,然后在季惺面前单膝跪地。
季惺一口蛋糕差点噎着。“你……”
丁凯有点羞赧,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一条阿迪达斯的黑色围巾,给季惺仔仔细细围在了脖子上,“惺哥,我爱你!这句话是真心的,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好幸福!我想和你永远这么幸福的在一起,不管谁反对也决不动摇,直到我们一起变老……”
这意思,是送条围巾就把应该送戒指才说的话给说了吗……
不过,季惺忽然有点明白人们常说的被击中心脏是怎么一回事了。
他听过很多次丁凯说“我爱你”,可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么心动。难道环境真的能够让人类的感情受到影响吗?跪在地上的丁凯举手抬足之间都充满总着一种以往他忽视掉的男性魅力,注视着这小子,竟会产生心慌意乱的感觉了……
季惺情不自禁拉起丁凯的时候,抚到自己的脸上。“丁凯……”
丁凯就势扑到季惺的身前,被他的哥哥情人抱住了脑袋。
季惺吻着他的头顶,喃喃说着,“丁凯,我可能并不擅长表达感情,但是我也从来没有骗过你。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和你永远在一起。”
丁凯晕菜了,抱着季惺的腰,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仰起头和季惺接吻。
晚饭后,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扫地,默契十足。季惺破天荒地主动喊着丁凯一起进了浴室冲澡。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洗鸳鸯浴,面对面站着就禁不住拥抱在一起,头顶上冲着水,嘴唇还在胶着缠绵,胸膛摩擦,连下面的硬物也不停相抵,在对方的小腹上擦来擦去。
“嗯……”季惺喘过不来气,仰头出了水线的范围,大大的呼吸一口。从丁凯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脖子伸展成了一个优美的弧线,雪白的肌肤溅着水花,美好得让人想要去膜拜。他手臂紧紧圈住季惺的身体,埋头使劲在季惺的锁骨上啃咬着,用唇舌牙齿吸出了一个紫红色的吻痕。
“你这家伙……”季惺低头看了看,眼睛湿润着,清透乌黑地瞪了丁凯一眼,并不怎么生气,更像是在嗔怪。
丁凯又俯身去追逐他的唇瓣。“惺哥……惺……”
“嗯,”季惺纵容他的渴求,送上自己的唇瓣,微微探出了粉红柔软的舌尖,像是在引诱丁凯一样。被猛地吸住以后,他顺从地探进了丁凯的唇里,和他的舌头搅动起来,头部转动着,口中滋滋作响。
丁凯觉得今天的季惺太温顺了,太善解人意了,太可爱了……
……下接(不老歌)
作者有话要说:============================
老规矩,觉得不完整找一找文案有惊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