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把手缩回来又伸到我面前的工夫,瓜子壳就忽地变成了一沓崭新的人民币。
“去买东西,用完了,我再给你!”
我目瞪口呆地接过了那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用手捻了捻。那钞票的质感,里头的水印,完完全全与真钞一般无二。
我忽然明白了这家超级赤字酒吧是如何生存下来的,这可真不公平!
“那……那个,这些钱,我用来买了东西……它们……还会变回瓜子壳吗?”我磕磕巴巴地问道。
丽卿似乎被瓜子壳吸引了注意力,开始喀喀地嗑起了瓜子。
“会啊,”她漫不经心地答道,“等你把钱花出去了,回头它们自己会变回瓜子壳的。”
“啊……”
我愣了一阵子,然后义正辞严地把百元大钞塞了回去。
“那个……这样是不行的!我还有钱,然后,我会想办法把账目做清楚,会想办法让酒吧赚钱的。你们……就不要为这件事情操心了!”
“嗯?世宁不要吗?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出过问题,世宁放心!”丽卿笑嘻嘻地说。
“不行!”虽然我有一些惶恐,但是我觉得这件事情,最好还是坚持我自己的想法,“如果这样做的话,收了这些钱的人该多么为难啊!人们做小本买卖养活自己是很不容易的,不能小看一分一厘,有时候,一点点钱也是救命钱呢!”
“唔……”丽卿惊讶地看着我。也许是没有人这样对她说过话,所以很快她就瘪着小嘴,幽怨地看着我,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一时间慌了手脚,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立夏拍案而起,指着我的鼻子说:“就这婆婆妈妈的臭小子事多,老子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主人,我可以吃他吗?”
立春一把扯住立夏,语气里是满满的嘲讽。
“喂,野蛮的家伙,刚刚是谁把人家炖的肉大半盆都吃光了,这会儿倒要去吃人家!”
眼见又要乱成一锅粥,我的脑海中却忽然有灵光乍现。
我想,他们应该是妖怪,妖怪是没有必要这样子吃饭的,他们有自己的进食方法,可是他们却聚在一起,一日三餐按时开饭。还有,每天晚上店里开业的时候,丽卿是那么喜欢跟人类在一起,听他们说自己的故事……
所以,她是不是很喜欢人类,想要探究人类的生存方式,想要像人类一样地生活呢?
“那个……丽卿姐,你别生气,其实我们可以试试看的。像人类那样,好好地经营,用酒吧赚的钱去买东西,去生活。如果我做不到,或者是做不好,丽卿姐再生气也不迟。”
丽卿望着我,若有所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话语中那句暗含心机的“像人类那样”触动了她,反正她渐渐地变得愉快起来了。
“嗯,那就这样吧。你们四个,不许欺负世宁,你们要去帮他赚钱!”
也许是吃人嘴短,其他三个人都愉快地点头应了,只有立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哼了一声,扭过头去,颈上的金属牌在灯火下闪闪发光。
就这样,我忽然荣升为“聊”酒吧的财务+经理+服务生+家政料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