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给自己找了一个不错的理由,这茫茫人海,哪去找呀?
但是以极快的速度把两斤酒灌下肚子后,有些飘飘然的眼镜就不再为自己找借口,而是拿定主意无论如何得找到这个对手。
他首先想到的是夜不收,虽然是喝高啦,心里也明白着,正所谓酒醉心明白嘛,更何况他并没有醉,他是不会在夜不收闹事的,要闹刚才就闹啦。他去的目的仅仅希望能从那儿找到对手的线索而已。在他看来这是最为捷径的,前提是对手仍然没有走。
事实上,他连谁是对手也不得而知,只是怀疑刚才那个抢夺摄影师手里摄像机的小伙子就是自己的对手,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行动太过于与众不同。他希望返回夜不收的时候,这人仍然在那儿吃着。
他是打的过来的,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运气真的不错,他刚下车就见自己所怀疑的对象与那女孩手拉手地从夜不收出来。正好旁边有一棵大树,他赶紧躲藏在大树身后悄悄地进行观察。
然后就听见那女孩夸那小伙子,“今天要不是你把那眼镜给斗垮的话,我看这家夜不收就该垮掉啦,好在这老板还算是仗义免了****钱。对了,你是咋发现那眼镜不怀好意的?他究竟是人还是鬼怪?”
小伙子在那女孩鼻子上刮上一下,“跟我这么些时间,人也长聪明啦,没白跟,我现在只能告诉你,那眼镜绝对是人,而非鬼怪,只是他身后还有没有其他什么?就不得而知啦。”
女孩笑起来,伸手拦下一辆的士,“好了,别说这些啦,上车吧。”在坐上车之前对机会说:“武候路。”
直至的士从视线中消失,眼镜才从大树后面走出来,扶了扶眼镜框,露出阴险的冷笑,哼,总算找到了人,果真是你呀,小子不懂规矩呀,既然是同行就该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你却坏了规矩,给我斗,刚才败给了你,让我大丢面子。那是因为面对面明着干。
哼,这回就不同啦,你在明处,我在暗处,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只要咱把握好时机,来个突然偷袭,即便是功力大大不如你,也会是胜券在握。随即拦下一辆的士向武候路奔去。
只是武候路那么长,确实需要些周折才有可能找到仇家,他不在乎,反正偷袭最好是在后半夜,这样成功的概率才会大,因为这个时候人是睡得特别死的。
实际上,眼镜的运气不错,由于曾彪他们所乘坐的那辆的士车速相对于眼镜所乘车速要慢上一些,快要到武候路的时候,眼镜所乘的士就把曾彪他俩所乘的士给追赶上啦。
然后眼镜就叮嘱的士司机把车速给减下来,紧紧跟在其后面。也就很快就知道了曾彪他们所住的地方。由于时间尚早,他索性就在这家鸡毛店里登记上号,上好闹钟美美地睡了一觉,直至闹钟将其叫醒,这才赶紧起来开始行动。然后就出现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也正因如此,面对面对曾彪的步步逼近,表面呆如木鸡的眼镜并没有一点点恑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