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份上,眼镜自然是不好推脱的。再说这抓鬼驱鬼又是自己份内的事,如今让人给代劳啦,再推脱真有些说不过去。答应肯定是要答应的,但是也不能就这样吧,怎么着也得沾了油水。讨价还价道:“好呀,就依你,这苦差事我接啦。但是得有过条件。”
尼玛,居然还要讲条件,曾彪真想踹他的屁股,不过这个时候没必要与他计较,先看看是什么条件再说,只要是能接受的,满足他就是,不能接受的,再作计较,“好吧,你说,不过先申明一下,不得过火,不然什么也捞不着。”
“放心,我好歹也是知足常乐的,也就是再来一瓶茅台。你看这好好的一瓶,让你给喂那鬼怪呢,弄得我心里痒痒的,不解馋呀。”
曾彪一听乐了,就这点小事呀,真是个酒鬼,满足你就是,对服务员道:“再来一瓶茅台。”
“不,是两瓶。”眼镜补充道。
服务员慎了一下,这两人也太能喝了吧,捉那鬼怪的时候他正好没在现场,所以以为那两瓶酒都是他二人给喝了的。不过也仅仅是一刻功夫而已,每卖出这样一瓶高档洒,他是有抽成的。自然是多多为善,随即高兴地答应一声:“好的。”屁颠屁颠地拿酒去啦。
酒拿来后,眼镜却是舍不得把两瓶都给喝下,而是拿了其中一瓶自己保管起来。
曾彪虽然也是大致猜测出他的用意仍然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啥意思?”
“嘿嘿,我俩喝两瓶就够啦,不是有句话叫那个酒虽好,不许贪杯哟。这剩下的这瓶就当是奖励我的,当是保管鬼怪的辛苦费吧。”
遇上这样的酒鬼,曾彪真的是无语啦,嘿嘿笑道:“那你就收着吧。”
眼镜答应一声:“谢了,心安理得地把酒给收起来。”
三人又吃了半个小时(因为此刻曾彪是与开心鬼融为一体的,也就用得着给开心鬼单独开伙食,曾彪吃了他也就吃了。)这顿饭也就吃好啦。说得更具体点,是曾彪和眼镜又吃了半个小时,因为没有喝酒的长孙美美提前二十分钟就吃好啦,一起坐在旁边等着他俩。
吃好啦,结了帐,曾彪征求二人的意见去哪儿?长孙美美和眼镜此刻都没心情去逛街,也就达到一致意见回宾馆睡觉。
虽然曾彪一觉睡了近一个对时,但是毕竟之前太过于劳累,仍然是躺在很快就睡觉啦。不过这次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外面客厅里的响声给吵醒的。这让曾彪心里很是不爽,谁呀,不好好睡觉,搞什么搞。再看看身边,长孙美美睡得沉沉的。根本不可能是她。
那就准是那个讨厌的眼镜啦,得出去教训他,叫他滚回去睡。当然也可以不睡,但是不能打搅别人睡呀。起码得叫他安静下来。是要下床,感觉自己的判断貌似有些偏颇。就那响声根本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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