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匈奴人,就像是那草原上残暴的狼。为了生存,为了领地,他们可以变得无比的疯狂而可怕。
肃杀的乱石之地,弥漫着浓浓的血腥之味。
兔子,在最后的关头,也会开始咬人。更何况是凶残的匈奴人?
果然不出林羽馨所料,匈奴人杀光了所有的马匹,作最后一搏。
哈奴知道,那乱石之地,离岷山不到两百里地。只要奋起拼杀,不善战的唐兵必然惧怕,只要前面被击垮,后面的士兵必然如同潮水一般的溃乱。虽然岷山有满山的士兵,也无济于事。只要攻破岷山,便可直逼大唐的都城。取下了李迂的人头,那大唐便是匈奴的天下。
红了眼的匈奴,在近三个月的压抑之后,把那绝望和仇恨,化成了浓浓的杀气。那近四万的匈奴,全部变成了凶残的狼。
林羽馨低估了哈奴的智慧,当唐兵马把他们往乱石之地逼去的时候,他已经猜测到了林羽馨的计划。阻断水源,是让他们自取灭亡最好的办法。可是,谁能想到,那一场大雨,给了他们重生的机会。
沉重的战车上,双眼通红的哈奴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冷冷地扫过漫地的士兵,发出尖锐沙哑的声音:“弟兄们,那大唐的公主利用卑鄙手段,引诱我大军到此,是想拖死我匈奴啊。”大口地喝下粗碗中的水,沉声道:“可是那大唐公主少算了一点,我有天助。”那弯刀高高地举起,朝着头顶的天空道:“她原本以为我们到了此地,必然溃散。可是她千算万算,没算到会有此一场大雨啊。”
看着那热血澎湃的士兵,哈奴的脸上带着自信的冷笑,厉声道:“此时,大唐的都城离我们不到四百里地。只要兄弟们拼死冲过岷山,便能取下大唐皇帝的人头,天下,便是我匈奴的天下了。”
喊杀之声,刀剑的碰撞直声,冲上那高高的云霄,响彻天地。士气旺盛,战之大势。只要有了足够的自信,胜利的机会,已经过半。任何一场战争,靠的三个条件。天时,地利,人和。而他们,此时已经占了天时与人合两大要素。如果是加上运气,他们成功的机会已近九成。
哈奴哈哈狂笑一声,道:“我亲自带兵直取岷山,由哈赤带着两万人马朝着后方挺进。”
哈赤奇怪地道:“那大唐此时在前面,为何还要分兵往后?此时唐兵汇集岷山,我们必须全力攻入,只要拿下岷山,便万事大吉了啊。”
“非也。”哈奴冷笑着摇了摇头,道:“若是我没算错,那公主必然分兵从后杀来。她是希望我们到时首尾难顾,一时溃不成军。你必须带领两万强兵,将那后方的唐兵全部铲除。”说着,凑到哈赤的耳朵旁边,轻声道:“你记住,我们只有四万的人马,你我各带两万。为了不影响攻向岷山的将士,你必须拼死阻断后面的人马。我估计,那公主玩的是声东击西的把戏,后方定然不会有过多的人马。你能胜最好,若是不能胜,拼死也要阻断他们前进的道路,匈奴的存亡,就在此一举了。”
哈赤猛地点了点头,跪地道:“请哥哥放心,哈赤誓死杀光后方唐兵,请领主放心前往岷山,杀他个片甲不留。”
哈奴冷笑一声,端起粗碗,朝着士兵道:“众弟兄们,此时我们已经穷途末路,哈奴便以水代酒,敬各位一碗,只等拿下岷山,取了狗皇帝人头,我们再开庆功盛宴,到时候大家不醉不归。”说着,仰头喝下碗中之水,挥手将碗狠狠摔到乱石之上,怒喝一声:“出发。”
万千个碎碗的声音,犹如炸雷一般飘向那九天之上。
带着无限仇恨的匈奴兵,挥舞着兵器,潮水一般地涌向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