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公司果然推出了一款新的糖果,除了包装,味道和哥哥公司的糖果大差不差。
我辞去了原来的工作,改了个名字,混进了难忘公司的销售部。
自然有人知道我哥哥的长相,我不能顶着跟他一模一样的脸进去,所以我在太阳底下暴晒了一个星期,整个人黑得像是去了非洲逃难一样,刘海也留得很长,将大半的眼睛遮住,再戴个黑框眼镜,半张脸跟被遮住一样,看不出来原本的长相了。
但是还不够,我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发现别人还是能从声音里听出哥哥的影子,所以我找了一个医生朋友,给我做了个手术,配了点药,声音就跟被刀刮过一样沙哑,哦,确实是被刀刮过了。
虽然我现在长得跟鬼一样,但那个时候难忘公司还是个不知名的小公司,他们看了我名牌大学的毕业证和大公司的履历,就让我进了销售部,干了一年之后,我当上了销售部的经理。
当上经理之后,我可以接近公司的老板了,很快就确定了当年诬陷我哥哥的人就是他,他身边的助理刘奕,就是当年堵在我哥哥公司门口的人。
于是,我开始在公司的账单上动手脚了。
不进财务部动手脚的原因很简单,如果我在财务部当上经理,账单被查出来不对劲之后我也很难摘干净,但是销售部不一样,销售部直接面对着消费者,这样,即使一天变动三四个顾客的数量,也没人知道。
我做了两个账本,一本是交给财务部统计的正常账本,里面记录了报上来的消费者的数量,另一本则是我自己做的“假账”,每天多记了几个人在上面。
就这样做了四年,我计算着差不多了,将“假账”暴露出去,“假账”变成了“真账”,毕竟其他人一看,就会以为是公司为了逃税漏税故意少报了消费者数量。每天少几个人逃的税不多,但是四年时间累计下来,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够他判上最高的刑期了。
再说,我其实也没有冤枉他,毕竟对于每个来买糖果的顾客,他们的员工都会说一句:“我多送你几颗糖,发票就不开了吧。”这数量,可比我做的账要多多了,相比之下,我还是很善良的。
不过七年的刑期可一点也不够,但是剩下的事,自然不用我出手了。财务部经理为了把自己摘出去,直接供出了难忘公司老板行贿的事,再加上公司其他部门各个经理、董事会的其他成员的背刺,什么脏水都吐出来了,爽快得没用几个月,法院的判决就下来了。
我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老板他还真是够争气的,直接判了无期进去。
我知道,虽然是无期徒刑,但过个十几二十年,他还是会出来的,就这么死还是太容易了,我之所以过了四年就公开“真账”,就是计算了之后他最少也会被判个十几年。活着,才能受罪不是吗?
监狱里的日子可算不上受罪,也就是偶尔被狱友欺凌一下,他的好日子,在他出来之后才会开始。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谁知道二十年后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到了那时跟不上时代的他能做什么?再说一个从监狱出来的众叛亲离之人,又有谁会用他呢。
就让他成为废人一个,在社会的阴暗角落里苟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