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内,谷正和张业也在头疼。
经多方调查取证、审讯供认,事33实已经很清楚了,马青的确是马匹受惊,这才把肖大牙撞死,而肖大牙家人也已请来,确认了其尸体无疑。
如此清楚之事,若是一般人,很容易处理。
按大宋律令,无故走车马伤人罪,比照斗杀伤罪减一等。宋朝的“斗杀伤”类似后世的“故意伤害罪”,意思是“马祸”在量刑上比照故意伤害,但减去一等,比如说故意伤人致残的是“流三千里”,那么“马祸”致人伤残则是“流两千五百里”。
如果是因为公私急事而走马伤人的,则比照过失伤害罪并且允许赎刑,赎金支付给受害人,如果是因为马匹受惊伤人,则再减去过失二等。
也就是说,马青的事情并不严重,马儿受惊伤人,最多是个过失伤害罪减去二等,而且还可以赎刑,他只要交了赎金,事情就解决了,依知府公子的身份,这点钱对他来说并不算啥。也就是说他本身并不会受到什么刑罚。
可问题还是出来了,毕竟这是个罪过,自然是记录在案的,这样一来,他的举人名头就要被剥夺,甚至对将来也会产生影响,这就让张业和谷正难下决判了。
他们都很清楚马青的父亲马应的为人,那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其子跟张业来一趟丰’县,居然给判了刑,这会让他很没有面子,可想而知,将来他会如果回报这两个人。
谷正还好说,反正与他已有仇怨,再多一项不多,少一项不少,但张业就不同了,就算他不参与到整个事件中,也会受到牵连,何况因谷正的存在,更会引动马应的肝火。
“大人,这事如何处理?”谷正向张业请示道。
若没有张业在时,他自然会公事公办,就算为了泄愤,他也要拿马青出出气,只是作为官场之人,他必须得请示一下张业的意见。
“唉。”张业气极而叹了一句道:“竖子无事添乱,真该判他几个杀威棍,让他老实几天。”
都是南京来的,张业岂能不知道马青的过往?那可是个混小子,作恶多端,民怨极大,只是碍于他爹的缘故,才没有人动他。
不过,这里不是南京城,而是小县城,马青事后的叫嚣已激起了民愤,若不给大家一个交待,自然不能了事,甚至对下一步的发展大计都会产生影响,毕竟民众很容易判断,一个不能主持公平正义的官府,他的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不可相信。
“能不能缓几天再说?”看谷正还在等自己的意见,张业只得问道。
“依调查取证的借口缓上几天没问题,但不能拖太久,毕竟此事很多人都盯着呢。”谷正答道。他清楚张业的意思,张业是准备给马应写信把情况说明一下,只是这里离南京不近,来来回回得要四五天时间。
“想办法拖五天,五天后我会给你一个答复。”张业无奈的说道。
“好吧。”看张业如此为难,谷正只得答应下来。他正要出去安排,张业又把他喊了回来。
“这几天把南京来的几人全部禁足,等此端事情了却,除段宗外,全部都赶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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