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球球被刘叔送到了帝都最高档的一家宠物寄养中心,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有美女陪它玩儿,简直就是走上了狗生巅峰。
萧言来接它的时候它还死拖着不肯走,奈何就它那小体型,根本就不够萧言一把抓的,怎么反抗都是徒劳。
萧言顺带买了点儿狗粮和小玩具给它,把它放在后座上。
本来准备开车直接去公司的,想起去了它也没地儿能睡,就先拐到了别墅,准备把它之前的那个窝也一起带到公司去。
别墅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看上去颇有些冷清。
萧言抱着球球走到二楼卧室的阳台上,弯身把它的小窝拎起来,就听“啪嗒”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
他低头去看,发现那是一本小册子,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原本透明的塑料外封都变得有些泛黄。
封面的图案是五颜六色的心形,很是幼稚,像是小学生才会喜欢的东西。
萧言怔怔的看着那小册子良久,直到球球嗷叫着去扒他的衣袖他才猛地回过神来。
他明显有些急了,蹲下身把狗窝放在一边,跟着把球球也塞进了窝里。
伸手把那小册子捡起来的时候,他指尖都在微颤着。
他屏住呼吸,翻开那本小册子,封面里面有一张空白的纸,上面用极其稚嫩地笔迹写着一个名字。
那名字跳进眼里的那一瞬间,萧言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愣愣地盯着上面的那两个字。
用铅笔写的,再用红笔描边,搞得很是花哨的两个字……安歆。
这小册子,他是记得的,是安铭叔叔送给安歆的生日礼物。
那时安铭叔叔说:“歆歆长大了,女孩子都会把自己的心事写进日记本里。这个小册子以后就是你的日记本,放心,爸爸绝对不会偷看。”
那小丫头高兴的把小册子抱进怀里,后来还拿了笔在上面写名字。
先用铅笔写一遍,再用红笔描边的名字。
当时还是在饭桌上,他和程斐都在旁边,亲眼看着她把名字写上去的,他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安歆的笔迹!
他深吸一口气抿了抿唇把那小册子掀开,入目就是满眼火红火红的心形。
最中间一句红笔写的话:“最喜欢程斐哥哥”。
萧言的手猛然僵住,下意识地把那一页翻过去。
那一页的背面也画着心,紫色的,最中间也有一句话:“最讨厌何言哥哥”。
几个字扎得他眼睛生疼。
正面用红色写的全是关于程斐的。
“程斐哥哥好帅。”
“程斐哥哥今天给我买了巧克力。”
“程斐哥哥送我小鹿铅笔。”
“程斐哥哥今天牵着我的手过马路。”
“程斐哥哥教我写作业。”
“程斐哥哥好聪明,又是全校第一名。”
翻到某一页,萧言的手蓦然顿住。
那一页,没有花里胡哨的点缀,只有一句话。
“我发誓: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程斐哥哥!”
萧言敛眸,眼底的神色晦暗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