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也暗暗点头。
这位灰岩领的首席大臣,这一刻才不感觉李维做的这件事是儿戏。不过,他并不认为它有多少做成功的可能,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至于李维,他的眼睛都快冒星星了。他看向班森老人的眼神,像是看到一块宝贝似的。人才,这绝对是人才!
“您所说的,正是我的意思。听您说,有不少这样的东西,比如那什么银鱼、火老鼠,它们为什么难抓?”
班森老人纠正他道:“是银电鱼和火鼠。”
“银电鱼是因为它生活在地下的暗河里,只有先通过山里的一些深潭,潜到深水里才可以见到它们。除此之外,它们还是一种奥法兽,能放出可怕的电能,并且长有尖利的上下颚,有集群的习性,一般的方法对付不了它们。”
“银电鱼的数量并不少。我在年轻时,曾在一次潜水的经历里,见过数个有近千只,上万只的大鱼群。它的味道极为鲜美,是我们河谷地出了名的珍味。据说,以它为主料烧制的鱼汤,被誉为埃多的十大佳肴之一。可以这么说,但凡只要捕获上来,一定不乏食客花重金购买。”
“至于火鼠,它身上最值钱的,是它的皮毛。对于火鼠皮,可有一个专门的名目,称为火裘。用它制成的衣服,可放出暖气,是最顶级的御寒衣物。而火裘皮最妙的地方,是它们不需清洗。脏了,只要烧上一把火,立刻光亮如新。”
“火鼠之所以难捕,是因为它对人的味道极敏感。数公里外,就能察觉有人靠近。往往,人还没来,它们已经一哄而散,藏到自己挖的地洞里。因为鼻子灵通,陷阱一类东西,对它们从来不起作用。而它们挖掘的洞,七拐八绕的能将一座松林挖空,灌水放烟都是白忙活。只有一些特别的日子能抓到它们。”
听他如数家珍地介绍这么详细,李维有些泄气。对这两样,他的超能力可起不了作用。
“还有别的吗,比如那些头脑简单的,类似虫子一类的东西,并且容易接触一点?”
这几天,他仔细测试过自己的能力,发现它只在他周身二三十公尺以内的地方有效。隔太远了,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
老人依然想都不想,直接回答。
“有。”
“地盔虫!”
“这东西的皮壳,是最顶级的盔甲。无论你狩猎多少,都一定有人要。哪怕你把这里所有山头都捕空了,它也不会贬价。”
“一套完整的地盔虫盔甲,至少值一千个金瓦尔。”
“而山里的地盔虫,能有数万只。到了冬天,这个数量还要翻上几倍。”
“它这玩意脑子也简单,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然后混在一块乱玩,之后生崽。”
“接触它们很容易,但能从它们嘴下逃生却很难。”
李维听到“除了吃喝,就是睡觉,然后混在一块乱玩,之后生崽”这一句话时,心思一动,他迫切地道:“您要和我仔细说说。”
这一刻,他似乎看到了未来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