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的时分,锦绣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将自己的容貌稍作了修改,这才从谨王府离去,朝着凤仙居而去。
只要是被自己瞄中的,那么,不管花什么样的代价,自己一定会弄到手的。
不死不休!
到了凤仙居门外,站着四个男子,四名男子的穿着统一,都是水蓝色的长袍,款式是时下最流行的。
他们没有想其他的小倌店一般不停的拉拢着客人,他们只是静静的站着,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对每每一位进去的客人微笑。礼貌而又含蓄,不像是操皮肉生意的人。
锦绣大摇大摆的从门口进去。
一进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穿粉色衣衫的男子,男子优雅的在台上弹着七尾琴,琴声优雅脱俗。
一眼望去,这名男子般低着头,神色认真,却有点清冷。
好一个玉人啊,锦绣赞赏的点头。
就只是这一个低头的画面,就已经让人想入非非,何况……
唯一的缺憾是从他的身上看不出什么感情,只是麻木的弹奏着。
“好一个可人儿。”锦绣坐在下面,对着招呼自己的小厮问道,“这位公子是谁?”
小厮脸上有了一抹得意的神色,兴高采烈的炫耀道,“他可是我们凤仙居里面最美的男子,不止人长的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是样样皆通。”
“哦,最美的男子。”锦绣若有所思的重复了一下,将酒杯的就水饮尽,看了眼台上演奏完毕,已经准备离开的男子一眼。
心思看了一眼锦绣,叹息的劝道,“我劝你还是死了对他的心吧,他从来都是卖艺不卖身的,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进的了他的眼。”
“他在凤仙居多长时间了,这段时间内,可有人成为他的入幕之宾。”
“话说连思公子已经来我们这儿有半年之久了,而是这半年,还没有一个人能进的了连思公子的眼。”小厮有有点惋惜,这半年来,找连思公子的有不少是富贵人家,但是连思公子却是看也不看。
谁都猜测着说,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进的了他的眼。
“这样孤傲的人,在这样的场合下生存,肯定有人护着他吧。”锦绣很清楚游戏这儿的人,那可是专横的很,你要是不从,她们会来强的。
譬如曾经的叶锦,只要是她看上的,不管用什么方法,就一定得绑回去。
小厮直至看锦绣不肯回答,锦绣扔了一定银子,小厮这才眉开眼笑,拿着银子,眼里放出了光芒,谄媚的说:“这个连思公子是我们老板的侄子,我们老板对他很好,本来是不打算让他上台献艺的,只是连思公子说不用食嗟来之食,所以一个月便上台四五次。”
“哦,原来如此。”锦绣听完,便将小二打发掉,自己却静静的沉思着。
与老板是亲戚的关系,那倒好,自己便可以从这儿着手了。
锦绣将酒杯中的酒水一口饮尽,顺着连思走去的方向快步的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