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继没有打断对方的话,他打算好好的听一听,对方到底是有多恬不知耻。
“阿继,你知不知道。我跟你爸爸回去时,给你奶奶治眼瞎的病,就花光了我在饭店打工的钱。别说风风光光的娶我了,就是连吃饭都吃不饱。一个月只能吃两回肉,平时不是面疙瘩汤,就是玉米馍馍。这样的日子我熬了十年了。”
“……”
“我想到已经有你了,继续熬下去,你爸也勤快。”
“……”
“早晚有一天,你爸爸会赚到钱,让我们母子过上好日子的。”
“……”
“但是你爸突然得了个肝腹水,腰肿得跟水肿似的,每天输液就要好几百块。”
“……”
“你爸看病的钱全是借的,而且几万块钱根本不够,不要几十万是治不好的。”
“……”
“本来就穷,还欠这么多的债,这日子实在是苦得没法过了。”
“……”
“阿继,原谅妈妈,真的过不了那样的苦日子,再说你爸领我回村里,没摆酒,也没领结婚证。”
“……”
“我们不是合法夫妻,我也没有义务要照顾你爸一辈子。”
听到这里,林继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所以,你跟我爸回村里,只是因为他许过你,要风风光光的娶你。只是因为你以为跟他在一起,会过上好日子?”
“不然呢……”何花撇了撇嘴,“谁喜欢过苦日子。”
呵!
林继冷笑。
他真不敢苟同何花的人生观。
嫁给一个男人,只图男人给她带来的好日子,而不愿意同甘共苦风雨共济,又能有什么好日子?
林继本想说,他爸得的不是不治之症,还有得治,只是会欠一些钱,她为什么要放弃爸爸。
但想想,说这些有什么用。
她本来就没打算要跟爸爸同甘共苦,一点点罪都受不了。
“我没办法左右你的思想。”林继目光如刀,“但我有权利质问你,你既然不想给我爸治病,凭什么卷走他救命的钱?”
“那不叫卷走,那叫拿,光明正大的拿。”何花一脸理所当然。
林继实在觉得可悲可笑,刀子一样的目剜在她脸上,真觉得她不要脸。
要是这目光能杀人。
何花肯定是死了千百回了。
大概何花是注意到了林继目光里的愤怒,所以顿了顿,没有那么理所当然了,反而是吞吐道,“你爸答应过我,娶我时要给我娘家三万块的彩礼,还要给我买首饰的。而且我给他们林家生了一个儿子。我拿走的四万多块钱,是我应该得的。”
何花说过了,才知道后悔。
她今天来找林继,是有求于他,不应该跟他说这些的。
“阿继,对不起。”何花立即补充,“我知道,妈妈做这些事情对不起你。这是妈妈当时的思想,当时的理解,当时的自以为。那时候妈妈还年轻,不懂事。妈妈不应该丢下你不管不顾。妈妈错了。”
“何花。”林继站起来,“这一辈子我都不可能认你。我没有你这样不要脸和没良心的妈妈。就是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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