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了天黑还到不了河边,今夜就只能夜宿在丛林里,旺财背上的一捆香蕉树叶子但愿能够挡得住蚊虫的袭击。
沿着象路下了山,平坦又安全,大象到处,虎豹辟易,蛇虫遁形,这座大山里,大象才是真正的主宰。
很遗憾,没有其它脑子缺根筋的犀牛,没有了意外收入,云烨的对前面那条必定存在的河流,就少了很多期待。
现在的路程对云烨来说,像观光客,多过像逃命的人。
河如玉带,蜿蜒曲折,大象进到河水里欢快的洗澡,母象用鼻子吸了水,喷在小象的身上,小象软塌塌的鼻子吸了水,到处胡喷,不小心喷到那只一颗牙的公象身上,公象嘟嘟的喊一嗓子,小象立刻就钻进妈妈的肚皮下面,再不出来。
告别了大象群,云烨带着旺财沿着河水往下游走,河水的流向大多是向东,当然也有向北的变态河流存在。
河水很浅,堪堪没过膝盖,这让云烨想起了东羊河,这么美丽的地方会没有人?巴国哪里去了,夜郎国哪里去了?按照历史记录,它们就该在这里才是。
转过竹林,越过小溪,在油菜花最烂漫的深处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草丛里啄草籽,山里人最常见的黄狗,也不见踪影。
柴扉随意的敞开着,院子里还有晾晒的衣服都没收,衣服都是蓝色,带着一些放射状的浅色条纹,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这是扎染?
村子外面有咚咚的皮鼓声,在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一蓬火焰就腾空而起,代替太阳燃烧,谁会在那么高的地方点火?
带着旺财小心翼翼的走近,才发现人都在谷场上,蓝色的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花边,头上缠着厚厚的一层麻布,坐在最中间的老人头上缠的尤其厚,看直径足足有半米,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如何承受的。
“尊敬的客人,你远道而来,请把你从远方带来的祝福,送给这里的每一个人把,”老者见到云烨出现,从人群里走出来,摊开双手,笑着向云烨打招呼,说的居然是流利的汉话,还带着一点蹩脚的长安口音。
三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在野人山能遇到一个懂的汉话的人是云烨的福气。双手抱拳,云烨随着老人的话语说:“我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无意中看到您燃起的篝火,是温暖和光明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尊敬的长者,我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歇歇脚,希望您看在上天的份上允许我留宿一夜。”
“大山是所有人的大山,我们不过是先来者,为您倒一碗热水,准备一点食物,也是我们的荣耀。”
老头子越说越来劲,估计是从来没有机会在族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博学,现在见到一个汉人,立刻就用诗一般的雅音准备和云烨畅谈。
只需要看看他那些一头雾水的族人就知道,他们没听懂,根本就不知道云烨和老头说的是什么。
和其他蛮族一样,总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成为首领,最勇敢的人成为族人的保护神,至于又聪明又勇敢的人,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自己能不能统一自己脚下的土地。
ps: 第一节,下一节很美,我需要精心雕琢一下,十点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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