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信说道:“许他们巧取豪夺老百姓,就不许我们如法炮制?”他笑了笑,“我都不用按照我们自己制定的商法典、民法典--就用大明官府的颁布的法律就足够治他们了。”
姬信说得两部宏**典其实到现在八字没一撇,还在编撰――或者不如说改编中。
“真得?”
“当然,大明起码在法律上也不许重利盘剥的,不仅在大明律上有,即使在本地,官府也屡次下过禁令。架档房里都有材料,只不过从来没有大户拿它当回事。这是一;其二,这些大户历年来欠粮数量就很厉害,按照大明律是不是违法?累积起来可是个大数字。就这条还谈什么‘赋由粮出,粮由租出’?”姬信胸有成竹,“有必要地话,我就先和他们算算这个账再说。”
商议结束后,刘翔关照人已经登记了的“准农民工”们的名单张榜悬挂在道观门前,公示24小时,凡是对某人的债务问题有异议的,必须即刻带上证据到临时法庭提出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至于无法证明佃户有债务的,则不能拦阻佃户离开――明代的租佃制大体上已经不再有人身依附的性质,尽管在法律层面上农民佃户依然低于田主,但是佃户有人身自由,来去随意,田主也无权扣留他们。
到了晚上的时候,大约有将近三成的应募难民被证明有债务问题。各种债务材料堆了满满一桌子。姬信胸有成竹,关照由德隆派来的财务人员、留用的县衙户房书办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会同工作,整理材料,将原告的各种证据收集成卷宗,然后再逐一编号,到时候按号叫人进来清理。
姬信手里有县办取来的材料:这是在清丈田亩和接收县衙门的时候清理统计出来的欠赋名单和数目,有些大户已经多年欠缴粮赋,有的干脆从来就没缴过。数字累积起来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地步。如果要较真的话,兴起一场大狱是毫无问题的。只不过现在穿越众们立足未稳,暂时不打算露出太难看的吃相。等到时机成熟了,自然要狠狠的收拾他们。
原被告双方被集中到临时法庭――一间道观里的偏殿里进行债务清理工作。临时法庭里乱哄哄的都是人,但是一个个的不敢说话:步兵刺刀闪闪,从县衙借来的衙役个个拿着水火棍和皮鞭,整个临时法庭威风凛凛。
被叫进来的债权债务双方在姬信面前首先确认债务的真伪和数额。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出来了大量伪造、涂改的契约和借据,有些是涂抹数字,有些干脆就是张冠李戴,还有的干脆没有手印画押,就拿个自己涂抹的纸条当做证据。
凡是被证明证据是伪造的,借据一律盖销没收。立刻便将原告拖到堂下先打四十大板,一张假契据打四十,二张打六十,三张打九十……以此类推。被借调来的衙役们早就想在澳洲首长们面前露脸,一个个精神抖擞,一点水不放,堂下雨水血水横流,堂上是屎尿横流。还直接打死了一个。一干原告们早吓得魂飞魄散,纷纷要求撤诉,再也不要讨要什么欠债了。
“这怎么可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打得是刁恶之徒,尔等都是良民,何惧之有?”姬信也觉得差不多了,“凡是伪造契据的,只要自知悔过的,立刻出来自首,既往不咎,”
于是立刻就有一批人出来自首――挨上四十大板的滋味可不是好受的。姬信当即将这些人的伪造文书出示之后盖销留作证据,然后命一干人写下服辩,按照每伪造一张文书缴纳十石粮的额度进行罚款。
凡是有效的契据,则按照上面的数字和利息结算――那种变着花玩利滚利坑人三代的“债务”法院亦不承认,最多按照德隆的规定:最高年利息不超过25%来结算。本金和利息折合成粮食流通券由德隆支付。
为了确保债权人愿意接受流通券,姬信当场宣布了政策:流通券可以在夏秋两赋中冲抵应缴粮赋和其他杂税。这样即使大户们认为流通券毫无流通价值,确保可以缴公粮等于是用国家信用做了保证。
德隆并非是无偿的清偿,实际上等于是收购了债务:这些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也就是未来的工资――为抵押向德隆借款。
清理过程中也有些佃户欠了大户的债的,一听说要去临高务工,就得先向“官府”借钱,立马吓得改了主意。对这种情况,杨云苦口婆心地做着工作,也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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