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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 竹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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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远征队在沙滩上集合整队完毕,三个海兵连人数上堪称势单力薄,但是他们装备的火力输出却是本时空上最强的存在:霍尔式步枪、打字机和采用摩擦反后冲装置的试三十二年式大队炮――虽然不过区区三门而已,但是射程比起过去他们普遍装备的12磅山地榴远远超出。具有让本时空所有军队都无法忍受的超长射程和射速。按照参谋们的估计,大多数本时空的军队都顶不住几炮就会拓荒而逃。

    石志奇意气风发,第一远征队这个词可比海兵第一营要气派多了――也“美式”多了  。海兵队第一远征队的制服是新近换装的,完全摆脱了伏波军过去的65版式样,采用了山寨版本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作战训练服的款式。当然,临高版本的mccuu既没有迷彩也谈不上有什么特殊织物,就是临高制服上常见的棉布或者棉麻混合织物。颜色是最土鳖的用靛蓝染成深蓝色。军帽也是标志性的八角帽。

    临高没法给海兵装备现代的作战靴,所以海兵们依然是采用整体式帆布绑腿,装备陆军通用装具。

    石志奇从小艇上跳下来,他叼着烟斗,腰胯指挥刀,手持皮马鞭,显得威风凛凛。扫了一眼已经列队完毕的海兵队,一个个精神抖擞,腰杆笔直,颇有帝国马晕的风采,不由得踌躇满志,将马鞭一挥,吐出几口烟圈来,大声道:

    “小伙子们。干tmd!”

    “是!中校同志。”全体海兵高声呼喊,“干tmd!为元老院和人民服务!”

    他的马鞭往下一挥:“全体出发!”

    三个连队以三路纵队开进,火炮和打字机组成的火力支援分队尾随其后。按照计划。第一远征队要等重炮兵登陆之后再开进,但是运输火炮的船队没能及时赶到,兵贵神速,为了防止郑芝龙和他的财宝跑掉,也防着敌人绝望之中自己放火烧城,石志奇决定立刻向所城开进,争取一次击溃敌人。攻下所城。

    中左所城的高度不到6米,采用的是中国传统的砖石包砌城墙,因为只是卫所城。墙体并不宽厚,不但抗炮击能力很弱,城墙上的敌楼等掩蔽工事也很少,石志奇觉得即使不依靠火炮也能拿下来――何况他手里还有三门大队炮和一个排的突击工兵可以用。直接投送炸药炸开城门就是。他石志奇可不相信郑芝龙的海盗部队愿意和他在城里拼刺刀――大约也就是中二发作起来特别厉害的日本人卫队愿意来送这死。

    但是负责搜集分析郑氏集团情报的许可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日本人卫队和黑人卫队说白了就是郑芝龙的“外国家丁”。都是用银子喂饱的死士,是郑芝龙最后的本钱,所城一破,大势已经不可挽回,郑芝龙还得靠着卫队掩护他逃命,怎么舍得留在城里和海兵队巷战来个玉石俱焚?

    “海兵队军歌集第二页,《海兵勇士之歌》!齐声唱!”军士们大声的命令着。

    海兵队的打着铁掌的帆布牛皮底作战靴践踏着厦门的沙滩,扬起灰尘。士兵们齐声高唱:

    我是海兵队,我是杀人武器。

    红光闪烁之间让你血流如溅,

    不要怀疑,这是我的地盘。

    当你奔袭而来我在微笑,

    因为胜利是属于我的,我是一流的杀手,带来死亡。

    历炼之火早已燃起,与我比肩,你将永不孤独,

    第一个冲锋,最后一个离去,勇士一去无归我知道。

    吞噬着恐惧,当敌人进入视线,

    用手瞄准,用意志扣动扳机,用冷酷的心杀戮。

    我是鬼怪在前进,

    我是勇士在歌唱。

    乐战好斗,令敌国焦土一片,

    跋涉血海,誓要斩尽杀绝。

    ……

    歌词有时候并不合拍,但是几百个精壮的汉子拉开嗓子齐声高唱,伴随着他们沉重的脚步声在空气中震荡。

    石志奇昂首阔步的走在第二连的队首,第一远征队的军旗在他身后飘扬,他的个人元老旗幡并列在侧,上面不但有他的家徽章,还绣上了他荣膺的勋章和指挥海兵队作战取得胜利的地点。

    “这伙髡贼在唱什么?”郑芝龙模模糊糊的听到远处随风传来的歌声,问道。

    “回禀将军,听不大真切,不外乎是些战歌。俚俗的很。”

    郑芝龙拿起望远镜,再次朝着歌声传来的地方望去,三列蓝衣兵的纵队正在沙滩上向这里开进,旗帜不多,士兵的队伍严正,步伐整齐,显然是精锐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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