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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话夹子后,逆风也是不吐不快,将压抑两年的怨气吼出。
“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就是吃了那些野鸡、野兔导致的。
两年啊!
整整两年时间,兄弟我都是吃生肉,都变成野人了!”
“好几次,还被狼群或者狮子啊,老虎啊这些猛东西追,就差那么一点点要报销在那片可怕的大陆上。”
“或许是老天垂怜,在前天,我被狼群追逐时跳进了草原的那条大河里,恰巧又被白色的空洞吸了进去,醒来后发现回地球了,像条死鱼一样的躺在河边。”
“后来,我去人家小区的捐献箱子里拿了套衣服,又捡了把破尖刀收拾了下自己,勉强像个人样子。”
“好就好在,碰上一个飞车夺包的家伙,被我一拳撂倒。
虽然被抢包的小姐姐对我很警惕,但还是给了我一千块的答谢费。”
“再后来,我就去理发店好好打理打理,谎称做了皮肤换色,反正他们也不问太多。”
说着,逆风露出个得意的微笑,喝了口杨小乐递过来的矿泉水,再接着往下说:“我将自己打理成现在这个样子后,就来市一中了。”
“开始,老师们都很反感和害怕,不敢要我。
但我说了,不要我的话,我晚上就去他们家,一天一家的轮换着来。”
“反正我速度快,报警也没用,光明正大的威胁。
最后,他们只能勉强答应。
在测试了我的异能指数后,还给我报名今天的比赛。”
“至于乐哥你嘛,我是偷听到老师们的谈话,说你的技能无解,一定能够控制我,到时候就有办法了。”
说到这里,逆风叹了口气,又道:“说实话,我异能系数9.11,还是战斗系刺客属,在初级异能者里面,基本是无敌的存在。”
“所以,觉得他们是在说笑话,决定将你打倒,成为新的扛把子。
哪晓得,你真的好变态,不动手就把我干翻,惹不起!”
听完逆风的话后,杨小乐心里是波澜起伏,无比惊奇。
他写小说都没有想到,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两年的野人生活,直接变成了粉色人,就问你离奇不离奇。
当然,杨小乐也为逆风的坚强非常佩服。
如果是一般的人,估计早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吧,甚至连骨头都不剩。
不过嘛,杨小乐现在想的事情不仅仅是这些。
他觉得,逆风爆出的惊天秘密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得告诉国家。
万一,这是外星人设立的基地通道呢?这个疯狂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但也不能贸然汇报,以免逆风被当成小白鼠,得想个周全的办法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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