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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众回到楼下,洗洗睡了。
一夜无话,风平浪静。
临到中午的时候,胡剑彪把人带来了。
三个证人,一男两女,都是跟死者租住在一栋楼里的。
根据口供,住在死者楼上的女人说她在死亡时间往后的三四天里,见过几次窗户是打开的,甚至有一次是看着有人把窗户打开的。
而警察到了以后,现场的门窗都是锁上的。
窗户上并未找到指纹,这也跟口供不符。
第二个女人,住在死者的对门,在死亡时间后的四天时间里,每天都能清楚地听到有音乐声从房间里面传出来。
这点倒是跟其他租客的口供吻合,听到音乐声的不止女人一个,只是其他人对时间、曲目以及声源都不是十分肯定而已。
最后的男人,则是说在死者死了以后的第四天晚上,还见过死者。
反复走访,都无一人能够证实这个男人的信息。
换句话说,那天晚上,除了男人,就没有人清楚地记得见过死者了。
汪众跟这个男人见面的时候,只是一眼,几乎就肯定了他是凶手,之后又说了一句话,表明他跟死者的关系,谎称他们是炮、友。
通过透视眼看到的情况,便是百分百肯定男人就是凶手。
前面那两个女人,也恨不得死者死,为她的死而高兴,但那更多的是因为妒忌。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是掺杂了很多的情绪,既恐惧又愤怒,有怨恨,还有震惊,情绪波动非常频繁。
汪众起身拿过胡剑彪的手铐,直接就把男人拿下,省得再生枝节。
“我其实,是警方的顾问。”
汪众笑着跟男人说道。
“你,你干什么?”
男人激动地想要挣扎,大喊道:“你凭什么抓我?你们想要做什么?屈打成招,钓鱼执法,我要告你们!”
胡剑彪反应过来,也是大为惊讶,急道:“汪先生,你,你在做什么啊?”
汪众笑着转向胡剑彪,说道:“抓人啊!
不用找了,他就是凶手。”
“什么?他”
胡剑彪虽然有所怀疑,但看到汪众如此笃定,还是非常讶然,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说道,“他是凶手?可汪先生,我们办案是讲证据,不能说抓就抓的。”
汪众翻了个白眼,回道:“少来!
你们抓人还需要理由?证据当然有,你们不是在死者出租房的衣柜里发现了一条男士裤衩吗?把那上面的dna跟他的一对,包你满意!”
“这”
胡剑彪觉得这不符合程序,可看到汪众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又不能说他是在胡闹。
汪众见胡剑彪还在犹豫,朝他招了招手,让他看男人的脸色。
他指着那张脸说道:“看到了吧?我说了这个以后,这货就吓得魂都要没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男人的脸色确实非常不妥,但是以这个作为依据,未免太不严谨了。
“你到底行不行啊?是你说的,那栋楼是二老板他小姨的外甥的,再不破了,有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的!”
汪众不得不唬一下胡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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