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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有病(第3页)

金余却单手解了衬衫纽扣,抓着我握着匕首的手就往自己心口指,“来,往这捅。”

这男人果真有病。

我这边忙着挣扎,却不想,有人认出了我。

“我说这妹子看着眼熟,原来是那天那个....”

“谁呀?”

“就被干晕的那个。”

我,“.....”

拜他所赐,我也认出这人是那个家庭医生,戴着个金丝眼镜,人模人样的,后来才知道他是他们几个兄弟中名字最好听的,叫萧墨白。

金余现在的姿势可以说是半抱半搂着我,语气听不出喜怒,“老三,你可以闭嘴了。”

萧墨白朝一旁窝在玩偶沙发里的男人眨眼,“以后要叫嫂子了。”

金余这次倒没表态,但几人居然觉得这就是默认,纷纷朝我喊了声,“嫂子!”

我气急败坏地掐着男人的胳膊,“滚!

放开我!”

金余突然起身,直接把我抱在怀里,我突然后悔自己蚍蜉撼大树,简直就是过来送死。

“我先走了,你们慢点喝,礼物在吧台。”

男人声音依旧冷冽,好像他不论什么时候都那样冷,明明和兄弟在一起都不能敞开胸怀大笑。

我懊恼地掐自己的手心。

妈的,关你屁事,管他笑不笑。

我现在唯一要想的是怎么从他手里逃出去。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他难堪,他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我。

我装作温顺地窝在他胸口,没有挣扎,只等着他带我出去,我再想办法。

却在他抱着我走到门口时,听到身后讨论的声音。

“就送内裤的那个?”

“什么内裤?”

“操,老大一条内裤收了好几年,就那条内裤,是她送的。”

“那老大三年前去那个鬼地方,也是因为她...?”

声音随着距离隔开而听得不甚清楚。

我恍惚想起那次在租房里看到的,那个金鱼图案的内.裤。

确实,是我送的。

如果说人生有十大悔事,那么送内裤这件事,排在倒数第二。

排第一的无非是,三年前的夏天,遇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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