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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四个人来到麦城步行街,准备继续在街头卖唱。
突然在街对面看到胡叔叔,他镇定自若地坐在小马扎上,对匆匆路人都抱于微笑,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出于原职业需要,胡叔叔从来不苟言笑,不管对谁都是一幅严肃的样子。
他周围摆放着十来幅山水画和书法。
前面摆着一张纸牌:现场书画,一幅五十,最高两百,不属名。
这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个人不想把自己的书画卖到越高越好?这代表着自己书画的水平,价格越高,显而易见作者功底越好。
难道多于两百还不卖?最重要的还不属名,这个名其实对书画很重要,同样一幅画,同样一个人,但是属名和不属名完全是两个档次。
有很多人并不是冲着书画去的,反而是冲着作者的名气。
一本书,作家签名肯定比不签名售卖的快。
一张歌手的CD,签名和不签名拿在手上感觉都不一样。
卢超问胡胖子:“你爸什么时候开始摆摊卖字画呢?”
胡胖子没好气地说:“我怎么知道。”
艾微骂道:“胡胖子,你什么态度?就准许你在街头卖唱?就不许你爸在街头卖字画?”
胡胖子说:“他这把年纪用的着出来摆摊吗?再说他退休金足够陶冶情操,甚至游山玩水。
画画写字完全可以在家,用不着到大街上摆摊卖钱?”
我说:“胡胖子这很好呀,父子街头卖艺。
感觉因为有我们和胡叔叔的存在,让整个麦城充满艺术气息,有点像法国的街头。”
卢超说:“要不咱们过去跟胡叔叔聊聊?”
一行人走到胡叔叔面前,显然他早已看见我们。
我们问胡叔叔好。
胡叔叔微笑着答应。
胡胖子站在路边,不向胡叔叔打招呼,胡叔叔也当没有看见胡胖子。
这两父子有什么深仇大恨?连见了面都不说话。
一位中年男人蹲在画摊前,让胡叔叔写一幅字。
字是行书,一气呵成,如流水般倾斜而下,笔峰流畅。
我只看清第一个字似乎像“百”
,经过上下字体的比较,才知道应该是“百尺竿头需进一步。”
我是一个连正楷体都写不好的人,别说什么其他的字体,所以说根本不知道这幅画的价值。
字写的很快,不到五分钟就完成,笔墨晾干,便装入画筒。
中年男子给胡叔叔小沓百元大钞,胡叔叔没点,从中间抽出两张,其余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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