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非道在肚里想,应该是人间太远,所以望着明月特别小。
这里已经是天上,所以明月大如半边天。
也不对,他们说那是兽王天,是人族生存不了的恶土。
他妈的,好不容易逃离下界,怎么老是想起人间的事。
老子要想美事,也不再做瘟神。
总有一日,要娶无数个仙子,生产无数的儿女,在兽王天开创极大的种族。
李非道一通胡思乱想,乐呵呵的笑起来。
过了许久,把酒肉盘在腿内,又拿大龙角摸索起来。
这角龙似乎也是一只法宝,能轻易打碎仙剑,那可是仙金造的仙剑,比神铁还坚硬万倍。
断剑杀魂,连仙剑里的仙人也逃不脱。
他的神功可断剑,可不能断魂。
打碎仙体也可以,魂烟若无,玄功打不中无形之魂。
他取出一截断的仙剑,划在龙角上,一点破痕也没出现。
心里忽动,如果是法宝,就可以滴血认主,不试一试哪里知道。
即用断剑划破手,挤出鲜血,涂到龙角上。
他一双眼睛盯着龙角,静静的等待,如果有灵性,必会震动。
等待了一个多时辰,李非道失望的叹气,一没有丝毫灵动。
可又想,也许是一件高阶法宝,按照龙女的说法,就像五行宝环一样。
大部分高阶法宝内部有微型空间,有似广大无边,里面有炼器仙家留下的禁法封印。
没有修行出法力的凡人,滴血也渗不透进中法阵,开不了封印。
大风吹过,吹落松树的针叶纷纷。
他抓了一支风吹落的针叶,又开始挑龙角上的蛀洞。
上次从蛀洞里挑出一个宝袋,一只仙金锤,一只仙金凿子,都是宝物啊。
蛀洞里还有东西,手里的松针能感觉到,可就是挑不出来。
李非道无聊中又有点不甘心,把龙角在鼎上仙火烤一下。
又开始挑了又挑,果然就从蛀洞里挑出一物。
是一只小虫子,长着一双眼睛的虫子。
李非道吃惊,失声自语:
“这是虫?不会是神虫?”
那虫子钻出一半,吐出一口血,眼晴里幽怨的望他一下,又要钻回去。
李非道怎的放过它,用手把它捏着拖出蛀洞,只有一指长,肉肉肥肥的。
李非道盯着虫子,说:
“你是神虫?”
那虫子懒洋洋的不搭理,李非道还以为虫子能开口说话。
毕竟这里是天界,连花草树木都可以化灵成妖成怪。
他眯眼看着虫子,有点失望,没有灵性的小虫子。
李非道向百宝袋里唤老鼠精,取出一双银筷子,夹起虫子在仙火上烧。
心里念着:
我是鬼节那天出生,从小体弱多病。小学时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从此,我跟着师父云游四海,行走于阴阳之间...
洞房花烛夜,铁将军与薛霏睡在床的两侧,背对背靠着。薛霏泪流满面。她为了他甘心嫁给满脸脓疮的恶人,他为了给她求情惨受宫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要嫁给他,哪怕做不了真正的夫妻。我亲你吧!将军说着,便狠狠地,紧紧地吻着她。你没有她欣喜若狂。昏君与我的苦肉计而已,你的夫君还是完整的。他神秘地笑着。好啊!既然相公没事,霏霏怎么会放过你,床上可不比将军的战场,受死吧!孩子气的千金小姐与众多红颜女子共同连缀成一个漫长美丽,灿烂浪漫,同时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本书已完结能告诉我你心目中最拉风的形象吗?在这片佣兵大陆拉风是有定义的,这个定义就是龙飞!他是武学奇才,是全属性灵根的修真者,是魔法元素的主人,他是一个妖孽中的妖孽他手拿战斗神器板砖,身穿龙氏西服,嘴刁恶魔牌香烟,脚踏如果你感觉还不够拉风,那就来吧,让我们一起来打造本...
超级兵王回归都市,本意只是为了保护战友女儿,却不想桃花运不断,各色美女纷纷入怀...
陈轩一觉醒来,穿越到了东汉末年。乱世中为了混口饭吃,开了家小酒馆勉强度日。只是没想到随便招了个伙计,竟然是恶来典韦。他更不知道的是,每天被他骂的狗血淋头的,乃是魏王曹操。跟在他屁股后面,问一些白痴问题的,是大谋士荀彧。直到有一天,陈轩喜欢的甄宓被迫要嫁给袁绍的儿子,陈轩一怒之下曝光了自己的身份。整个天下都轰动了,曹操,刘备,孙策,公孙瓒闻风而动。十八路诸侯会师,讨伐袁绍。...
世人都道霍庭燎家世显赫相貌极好,除了看不见这点小瑕疵外,堪称完美好男人!可是,作为他夫人的楚羽却不这么认为。屁的好男人!这货根本就是个腹黑无耻,还装瞎骗人的大混蛋!夫人是有什么不满,不如回房和为夫好好说道说道?没不是她怂,而是这货关起门来不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