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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墨不知,曾经在荒野酒吧中有过一面之缘的狼王,此时正走着他曾经走过的路。
周墨搏杀十五名老卒的战场,狼王停下了脚步,仔细的勘察了一番。
“从未见过的军阵杀法,用重剑,剑速破音障,霸道凌厉,杀人于呲目动念之间!”
狼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后,又看了一眼这片方圆百米,草叶上皆有细微血雾痕迹的草地,狼王知道,这是用重兵器轰击人体,由于速度太快,造成血雾后,才能生成的厮杀场。
一路循着周墨走过的痕迹,二十里路途对于黑铁阶生命来说不算什么,狼王很快来到了三百老卒以军阵截杀周墨的战场。
和之前不同,三百老卒的尸体还横卧在草原之上,三百人的鲜血流淌成复杂的血网,狼王走动其间,不断根据一切痕迹复原着这里发生的战斗。
“这里,起跳!”
狼王抚摸了一下微微凹陷的草地。
又在附近寻找了半天,却没发现有人从高处落下的痕迹。
“落地不留痕,高手。”
狼王心中暗赞。
虽然找不到周墨从空中落地的痕迹,却不妨碍狼王找到周墨挥出第一剑的位置。
“竟然是直接落在军阵中心,真是大胆,却也有效,帝国军阵千锤百炼,从外部几乎无懈可击,但是如果内部开花,就好办多了!”
用手指在一片草叶上抹了一下,指肚上便染上了一层血红色。
“在这里用的还是重剑,应该是落地之前,便轰杀了最少四人。”
狼王不难想象周墨手持重剑,从天而落的瞬间,重剑挥舞,瞬间四人被轰成血雾的画面。
“荒野边境军团差不多十年没有上过战场了,恢复血勇需要时间,这一下子就被吓住了,肯定呆愣了瞬间,不过可惜黑发小子也是个新手,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狼王摇头,口中还微微叹息。
“这里扔出了重剑,又将人轰成了血雾,真是暴力啊!”
狼王感叹一句,然后发觉有些不对,重新勘察。
“原来如此,用血雾遮掩视线,毕竟切换斥候双刀,欺进一定距离,都需要时间,等对面的人出声提醒,然后被血雾隔断视线的人反应过来,足够黑发小子使用了,聪明!”
狼王挨个看了枪兵头顶的刀痕,然后摇头赞叹。
“蝶吻花,本是搏命用的杀式,被这小子用成了屠戮之法,不过能在空中停留如此之久,这身体素质,在黑铁中也不多见啊!”
想了想只借着枪兵刺出的长枪之力,就能在空中走出一个大圈,还要不断的施展精准的刀法,这么做需要的平衡能力、眼力、空中转向闪避的体力,狼王只觉恐怖,便是他,平常表演或者能够做到,拼命之时如此做就是找死了。
站在周墨曾经站的位置,想象着周墨战斗时的情况。
“在外围刀枪游荡兵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将所有枪兵收割一空,看来当时的画面一定很凄美诡异,也对,蝶吻花,本就很美!”
“然后呢,黑发小子站在这里,与游荡兵们距离不近啊!”
“动了,走的很稳,黑发小子不仅酒调的好,心里素质也是一等一的!”
狼王睁开眼睛,调转阵营,站到了游荡兵一方。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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