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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人类如猪狗的时代,这是一个天地不公,乾坤有私的时代,这是一个对人类来说比地狱更加恐怖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人类是没有所谓的人权的,别说人权了,连生存权都没有,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让这个时代的文明主体,洪荒万族并没有灭绝人类,但是在这个时代,人类真是比牲口强不了多少。
比如他击杀了几头想要吃掉他的杀虫,由此就导致他的身上浮现出了漆黑气息,这是天道的反馈,也是获罪于天的象征,这个天可不是人类历时代的天,而是洪荒历时代的天,盖亚!
!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自那以后,李铭就在这片荒漠中且战且逃,不但结怨了沙虫族,更是与沙漠里的十多个洪荒万族结仇,没办法,他身上有着天道的罪孽气息,而且本身又是人类,自然是谁见谁杀了,更加让他无奈的是,他的三阶基因锁,兼金丹期正统修真实力,来到洪荒历后都彻底消失不见了,甚至他连修炼都做不到,换言之,现在的他其实只能够算是普通人。
而他之所以能够逃脱出来,其实靠的全是他手上的那柄剑,那柄剑不但让他连胜强敌,甚至连盖亚给予的罪孽气息都可以斩灭,只是他实力太过弱小,每次都只能够动用一丁点这剑的威能,否则他身上的气息早就彻底磨灭了,那里还会被追踪到?
但是现在实在是没时间去磨灭印记气息了,他必须要用可以使用的剑的时间,来对付追踪他的沙虫族的追兵,这一次,在那沙尘暴中至少有三股让人心悸的气息,远远都可以看到有璀璨无比的灵光迸发,很显然,这至少是三只四阶,乃至领悟了心灵之光,四阶中级以上的沙虫族强者。
“幸亏没有沙虫族圣人到来,哦,现在称为圣位,不然我也不知道我这半吊子的剑到底能不能扛下来啊……”
李铭喃喃自语着,他又看向了身后,他身前是沙漠,身后是荒漠,他已经将要踏出这片沙漠了,而按照他所知晓的洪荒大陆地理来看,他很快就会去北海荒漠原,到了那边,他至少可以想办法找到一些淡水和食物,可以潜伏下来先将盖亚气息给斩灭,然后用血祭的办法慢慢祭炼这把剑,不如此,他可能连剑万分之一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
更何况,这把剑在历史上鼎鼎有名,他也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获得这把剑,按道理来说,这把剑应该是那一位尊者所有啊,莫非他来到洪荒历时代,是那位尊者的手段?
但是不对啊,他手上的这把剑明显无主,而且与他灵魂契合,明显是他命中的东西,但是这又怎么可能!
?
李铭百思不得其解,只是眼下已经顾不得他多想什么,那沙尘暴离他已经非常接近,他甚至已经可以看到,所谓的沙尘暴,是密密麻麻,几乎无穷无尽的巴掌大小沙虫,还有一些有人类大小,最大的则有大象大小,最夸张的,就是三头足有鲸鱼大小的沙虫在天空上,它们齐齐向着李铭直扑而来,首当其冲的先就是大量密密麻麻的能量射线。
“最后一战了……不,是这片沙漠的最后一战了……”
李铭无喜无悲,默默将剑从后背上取下,此剑非铜非铁亦非钢,有诗为证:非铜非铁亦非钢,曾在须弥山下藏。
不用阴阳颠倒炼,岂无水火淬锋芒?诛仙利,戮仙亡,陷仙四处起红光。
绝仙变化无穷妙,大罗神仙血染裳。
就见得剑背上有一枚符文,不是任何文字,但是看到的人立刻就知其意,此剑名为:
“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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