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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黑血的百合花 上(第2页)

“高翔。”

“好——想——?”

“不是‘好想’,也不是‘好像’,是高——翔。”

纠正她的发音。

“嗯!

高翔啊,不怕你笑话,我可是有史以来超级滞销作者的第一名呢,这本研究吸血鬼历史的《荆棘之死》一共卖出去三十二本,其中二十九本是哥哥发动自家亲戚买了,一本我自己乔装打扮成外乡人偷偷买回家,剩下两本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买家的下落,我曾经发誓,谁买我的书,我就把遗产赠给他一半。”

高翔心说,书卖到这地步岂不是比卡夫卡更惨?不过想一想艾玛小姐的寿命比乌龟还要漫长一百倍,这笔丰厚的馈赠恐怕只能留给买书人的子孙后代享用了。

“啊,笔在这里!

找到你啦!

可是用什么纸好呢,我这里只有琴谱,都怪你,非要人家签什么名……”

艾玛小姐嗔怪的跺跺脚。

高翔灵机一动,指着衬衫说:“签在上衣口袋内侧,这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不管黑血还是红血,都有一颗同样的心脏,希望我们在现实中也能成为不逊于网络的朋友。”

艾玛的心脏仿佛被强烈的电流击中,她感觉到自己跳了起来,事实上她只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

她微微一笑,试图回应高翔一句俏皮话,可是她的眼睛湿润脸颊火烫,只好咬着嘴唇在高翔的心跳声里签下那个歪歪扭扭的“emmA”

“谢谢,继续弹琴吧。”

“不要,弹累了,陪我喝杯咖啡行吗?”

艾玛小姐提着裙踞站起身来,向高翔微微一欠身。

高翔不懂贵族礼节,以为她在邀请自己跳舞。

艾玛看出他的错愕,俏皮的一笑,主动挽住他的臂弯。

“真抱歉,我什么规矩也不懂。”

“我就喜欢你什么都不懂,总算也给我机会找回一点面子啦。

刚才都是你在那里强迫人家干难为情的事,明明琴弹的很差,字写得很丑……”

古堡的咖啡厅只招待黑血宾客,光线不好,艾玛便把高翔带到植物园。

为了培育花草,适度光照是不可缺少的。

高翔坐在一张小圆桌旁,品着艾玛亲手炮制的美味咖啡,欣赏从五大洲搜罗来的奇花异草,听她讲述植物的趣闻。

清晨的阳光从玻璃天顶笼罩下来,白羽信鸽和金刚鹦鹉立在窗棂上自得其乐的鸣叫。

高翔心里也揣了一只快乐的鸟儿,艾玛娇美的嗓音延续着钢琴曲的感动。

现实中的“德古拉小姐”

同样博学善良,对大自然充满健康的好奇,虽然她不太敢走出黑暗的古堡,宽容的心灵却让她透过一角窗格领略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植物园中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花,艾玛讲起来如数家珍,俨然一位植物学教授。

高翔忽然想起一件事,问艾玛是否见过“血腥花”

艾玛让他说出拼法,想了一下,问:“是不是罂粟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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