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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终于恢复了之前的样子,老周和小孙早上一块搭地铁,晚上一块回家。
孙奕文大四上学期结束,在一家广告公司找了份实习,搞搞文案,实习工资还行,就是老加班。
前几天,孙奕文给他买了两件内搭的毛衣,墨蓝色跟灰色,把他原先的老年人同款压了箱底,“年轻人嘛,穿活泼点啦!”
周皓面上没什么太大的喜色,可心里乐开了花,还是头一次有人给他买衣服。
这天,他就套着新毛衣去上班了,同科室的小姑娘没少夸,颜色好,款式棒。
她们夸一句,周皓这心里就跟齁了蜜糖似的,甜滋滋的。
晚上下班,他还寻思着,反正从医院到地铁站也没几步路,索性就把外面的羽绒服敞开了,露出了崭崭新的毛衣。
寒风里的人,上下身都十分臃肿,就连爱漂亮的姑娘也都顾不上洋气,怎么暖和怎么来。
他倒好,怎么显摆怎么来,恨不得全A市的人都能瞅见:哎呀,那小伙子穿得毛衣真好看。
谁买的?人家男朋友呗。
真是个古怪的人!
他自己一点也没意识到。
坐在车内的江羽骞,随意瞥了瞥外面,就看见那个小疯子大摇大摆从他车前擦过去。
这些日子他很少会来这里,偶尔吧,不过每次都是躲在暗处。
怎么穿得这么少?衣服竟然还敞开了?
江羽骞没坐住,拉开车门快步追上了周皓,拍了拍他肩膀。
周皓回过头,脸上的笑容滞住,嘴角的弧度明显向下。
走起来还好些,这儿站住脚,越发觉得这鬼天气真冷,周皓快频率地搓搓手。
“这是什么天啊!
衣服还敞着!”
江羽骞的口气就像在责备不懂事的小孩。
周皓不想跟江羽骞周旋,他现在怎么看江羽骞,怎么像一只喜湿的蛞蝓,黏答答的。
“还好,不觉得冷。”
周皓说完,也不寒暄,继续走自己的路。
江羽骞抓住了小疯子的胳膊,语气强硬,“上车,我送你。”
周皓没有说话,江羽骞毫不忌讳地看着他,冻得通红的鼻头和两颊,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对平日里总是嚣张跋扈的眼睛……他怎么跟人生活了四年,现在才有功夫仔细把人好好地看了一遍?
这一看,心里的不甘又添了几分。
“外面挺冷的,我送你。”
江羽骞坚持。
周皓摇摇头,望着面前试图赠予他深情的男人,“不用麻烦,我去地铁站,就几步路,马上就到了。”
聪明的周皓无比地明白,他这一坐,他跟江羽骞的那点破事就更扯不清了。
“把衣服拉好。”
江羽骞放弃了,两人的争执中,其实他从来没赢过小疯子。
周皓还真把羽绒服拉链对好,从下拉到上,崭新的墨蓝色毛衣消失在A市人的视野中。
小疯子衣服都穿好了,他也没有理由抓住人家不放了,江羽骞扭头走开了。
坐回车上,江羽骞盯着小疯子的身影久久发呆,不久,他的电话响了——
“羽骞,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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