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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佑想:这人已年近不惑,是该要孩子了。
那些名门旺族的血脉传承大多会凌驾于感情之上,即便强大不羁如驰家家主终究对嫡庶制度也免不了俗。
既然他准许,而向氏风雨飘摇的现状和不可知的未来,也需要她与驰家长久的联姻关系维持下去,为什么不给呢?
“可是,那药……”
她抿了抿唇,不确定的问。
“你宫寒的毛病已经调理好了!”
男人的手来到她平滑的小腹上,流连忘返的摩挲着,传递出灼热的温度:“我会把烟戒了!
你也不许再碰那些玩意儿,多在家里待着……听到没有?”
宫寒?向佑恍了恍神,那个毛病似乎这半年来确实好了许多,都快被她渐渐遗忘了。
以前,她总是手脚冰冷,一到经期就腹痛得厉害,有时还闹腾得在港城呼风唤雨的驰家家主大半夜里还裹着她冷冰冰的脚……这时候回想起来,驰冲对她,除了小气一些,床笫之间霸道了一些,其它的,也没什么不好!
“驰冲!”
向佑忽然出声唤他,一句话脱口而出:“你是喜欢小棉袄,还是皮夹克儿?”
“嗯?”
一向杀伐决断的驰家家主足足愣了数秒。
向佑故作深沉地咳嗽了一声,绘声绘色地给他讲了一个网上的小段子:“有一天,怀了二胎的妈妈问家里姑娘说:宝贝儿,你想要一个妹妹还是弟弟呢?小丫头嘟嘴说:我要妹妹。
妈妈问:为什么呀?小丫头说:因为妹妹是小棉袄,弟弟是皮夹克儿。
妈妈不明白,又问:为什么弟弟是皮夹克呢?小丫头说:因为皮夹克冷的时侯御不了寒,暖的时侯穿着又太热,价格死贵,扔了又可惜,只能穿着装一装逼,逢人就吹我有皮夹克!
哈哈……”
然后,笑得正欢的人停下了尬乐,挠挠头看着满脸深沉的男人,脸微红着嘟囔了一句:“老人家,我们有代沟了!”
遂低头不再言语……
驰家家主目光灼灼的看着怀里的小妻子,心中喜爱早已占满了每一寸神经,融入了血液,渗透进骨髓,一如吸毒上瘾、穷途末路的人,再也无法拔除对她的贪念渴望。
“囡囡,没有下一次了,知不知道?”
驰冲一把搂住怀中的人绵软的身子,恨不能将她的骨与血全部揉碎了,融进自己的身体,教二人永生永世在一起。
而后,他俯下身,在她白瓷般的颈项上烙下一道深刻痕迹,专属于自己的痕迹。
向佑被男人啃得惊叫了一声,却不敢挣扎。
但很快的,那点微弱声音就淹没在了一阵让人脸红心跳的热吻里,只剩下萎靡水声。
——宝贝儿,如果还有下一次,我会杀了他……然后把你关到一处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让你这辈子只能看到我!
这就是疯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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