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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来就是为了出去玩,是不是钓着鱼其实并不重要。
又林本来也没指望吃上他们钓的鱼,厨房早就预备好了一条鳜鱼。
俗话说桃花流水鳜鱼肥,这鱼清蒸尤佳,又林调的酱汁鲜咸里带着点微酸,吃着很爽口。
朱慕贤眼睁睁看着大儿子与小儿子刮分了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好吧,敏哥儿只抿了两小口,原哥儿才是消灭这条鱼的主力军。
朱慕贤最后把鱼头鱼尾巴都拾掇了。
看到就剩下骨架的那条鱼,朱慕贤这才想起妻子还一口没动……
他有些讪讪的抬起头来,又林安慰他:“没关系,闻了一下午鱼腥味儿我早就不想吃了。”
这话肯定不是真话。
朱慕贤知道于江算是个水乡小镇李家饭桌上那少了什么也不会少了鱼。
可是到了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可没有那么鲜嫩的鱼——起码不是天天都有。
“明天咱们再做一条……咳,做两条。”
又林笑着应了一声。
朱慕贤咂咂嘴,还是觉得回味无穷:“做三条也成。”
又林抱着敏哥儿朝一边翻了个白眼,鲜鱼鲜鱼,也就是尝个新鲜真一人弄一条摆面前大嚼?当饭吃哪?
令朱慕贤父子俩失望的是,第二天下起雨来,并不算大,可是鱼没送来。
所以他们今儿吃的是烧羊肉。
羊也是庄子上现杀的,在陶罐儿里炖了大半个下午,肉炖得特别酥烂,又林觉得奇怪——是她手艺隔了几年还没荒废,还是这爷俩在家的时候从来没吃饱过饭哪?原哥儿吃得远远超出了他平时的饭量,直到旁人怕他吃坏了肚子不让他再吃。
朱慕贤更夸张,连肉汤都浇在饭上拌着吃了。
又林担忧的看着丈夫和大儿子,转过头来悄声吩咐,让厨房的人煮点消食汤以备用。
第三天又林做的青豆炝虾仁,还有萝卜烧排骨——她现在已经适应了,丈夫和儿子吃的欢,也是给她的手艺捧场。
丈夫一直说喜欢她做的菜,原哥儿只怕也是一样。
青豆和虾仁儿都嫩嫩的,排骨都是先用刀背敲过腌过的,也是用瓦罐烧的,香得让人都想把鼻子也钻进罐子里去。
排骨一点儿不腻,萝卜则吸饱了肉汁,比排骨还爽口好吃。
大太太本来还担心儿子和孙子去了庄子上吃不惯睡不好的,结果她白担心了。
这爷仨天天白天玩得特疯,三顿饭一顿不拉的大吃特吃,等到他们回城的时候,又林和敏哥儿还好,朱慕贤和原哥儿都晒黑了,而且还显得比来时更结实了一点儿。
原哥儿都不舍得走了,拉着朱慕贤要求下次再来。
朱慕贤笑着说,等夏天的时候可以再来小住几天。
不过他食言了。
夏天的时候,他已经被皇帝看重,调任文英殿任中书,皇帝到哪儿他就得到哪儿,皇帝要去行宫避暑,他也只能跟着前往行宫。
等他们再来这小庄子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的事了,而那时候的又林,也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
一松懈下来人变得好懒呀,,新坑开头写了两千字觉得不好……推倒重来。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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